新闻中心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我国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增设超大城市

更新时间:2014-11-21 09:14:45点击次数:1776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据新华社北京1120日电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新标准有四点重要调整: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超大城市;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分别满足城市规划建设和实施人口分类管理的需要;人口规模上下限普遍提高;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

 

  《通知》明确,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0
(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