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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上市融资

更新时间:2023-06-13 17:27:36点击次数:39476次字号:T|T


央广网北京6月13日消息(记者 杨柳青)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简称《方案》),提出五个方面19条具体措施,推动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相融互促。

《方案》明确,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试点城市的突破和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各类资金渠道对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提升,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方案》提出,在重点行业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储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培养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能技术人才。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打造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行业协会和促进会,推动行业组织更好融入产教融合改革。

在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资金支持政策方面,《方案》提出了真金白银的举措。

一是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国家发改委加大向金融机构推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力度。鼓励银行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引导保险机构开发产教融合相关保险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重点用于实训基地建设。

二是加大投资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中职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三是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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