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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颁布:“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应用迈入新阶段

更新时间:2023-08-25 09:36:36点击次数:39460次字号:T|T


日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部署,加快破解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单套归档“最后一公里”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政务服务电子文件从形成办理到归档管理全流程电子化提出明确要求。

多位长期从事政务服务工作的行业专家撰文对《办法》内容进行解读,围绕如何做好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畅谈思考。人民网汇编如下。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文浩:打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最后一公里” 推动政务服务全流程网办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极大提升了服务便捷度、企业群众获得感。但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具体怎么归档、形成的电子档案怎么管理尚无制度规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继而影响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部署,《办法》从国家层面对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要求予以明确,补上了保障归档电子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的关键一环,对于打通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形成、流转、归档、保管全流程电子化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全流程网办具有重要意义。【点击阅读全文】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安徽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朱诚:深化“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应用 更好服务经营主体和广大群众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动电子文件在政务服务领域运用,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进一步提升。但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和管理细则不健全等问题,也造成各地各部门在使用上有顾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子文件的广泛应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建立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形成、办理、归档和电子档案保管、利用、移交的长效机制,系统全面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推动电子文件应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办法》的印发,从国家层面对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制度规范,贯通政务服务电子文件从形成、使用到归档的“全过程”,针对当下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范围不清晰、工作职责不明确、归档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均作出明确规定。【点击阅读全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大数据局局长孙起生:坚持“四位一体” 深化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

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同时,也形成了大量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这些电子文件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凭证和长久查考价值,将其纳入档案体系管理,推动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要求,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对于服务社会治理、优化政务服务、开展行业监管等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较为复杂,业务环节多、面广量大,特别是在政务服务“供给侧”,由于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线上线下服务不协同、数据共享不充分、数字化水平不平衡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子档案归档与应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对政务服务电子档案的整理与归档、移交与接收、保存与利用等进行规范,对于推动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规范管理,支撑电子档案共享应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点击阅读全文】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杨鹏飞: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 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

《办法》明确了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为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实施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指明了方向,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相关部署的重要举措,为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办法》的制定是政务服务数字化的必然要求。国家档案部门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探索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管理,先后制定了《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1999)、《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等标准,2003年国家档案局公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6号令)和2009年中办、国办印发的《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在实践层面上对电子公文管理进行了探索,2012年《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的颁布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的修订,标志着我国在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管理上取得了显著成效。【点击阅读全文】

浙江省档案局副局长张军:留住数字政府“数据脚印” 夯实政府数字化履职基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从国家层面就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作出顶层设计,阐明了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定义和管理原则,规定了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体制机制和机构职责,规范了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全流程工作程序,明确了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的形成、办理、归档和电子档案保管、利用、移交等关键环节具体管理要求,细化了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认定标准并依法认可其法律效力,优化了要素支撑,强化了监督指导。《办法》的出台对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有效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公共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对接和融入数字政府总体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点击阅读全文】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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