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网环保频道面向全国招募通讯员说明
百灵网(www.beelink.com)是中国最早开通(1998年5月15日)的大型多媒体门户网站之一,是一家同时拥有国务院新闻办颁发的新闻登载资质、国家广电新闻出版总局颁发的视频播放资质和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BBS资质的网络媒体。运行10多年来,百灵网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日益扩大。据国务院新闻办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内网站访问量排行,百灵网为华东第一网络媒体、中国第六大综合门户网站。
百灵网环保频道现已改版开设"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污染治理 规划建设 曝光台 生态保护 耕地利用 环保人物 环保调查 环保社区 环保健康 环保商城 生态旅游 访谈在线 公益活动 焦点专题 视频之窗 模范城市 环境评估 法律维权 精典案例 律师在线等二十六个专业栏目。
为了加速完善、科学架构百灵网环保频道与政、企、社会团体等社会各界对话环境发展的渠道和桥梁,更加高效快捷反映全国各地在环保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新成就、新亮点、新思路,更好发挥百灵网环保频道发展繁荣环保工作的宣传传播,落实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指导思想,自即日起,百灵网环保频道频道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通讯员招募工作,无论您从事何种职业,身在九州大地的哪个角落,只要您对新闻工作有一份热忱,对环境一点敏感,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社会责任,熟悉电脑以及互联网使用,您就可以拿起相机、打开电脑,成为和百灵网环保频道频道共同奋斗完成环境发展通讯报道的好同学,好通讯员。热诚期待您的加盟。
基本要求:40岁以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爱好写作,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和基本的摄影知识,对宣传报道工作有热情,能够深入群众,深入观察,敏感发现,并能通过文字语言功底驾驭完成报道文章。有给媒体供稿经验者优先,工作能力突出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主要职责:为百灵网环保频道提供当地的环保质量类或耕地 、社会类型等的报道稿件(指原创稿件)和报道线索、报料,协助百灵网环保频道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宣传百灵网环保频道,维护百灵网环保频道利益和形象,推广、协助执行百灵网环保频道推出的各项活动等业务。(限:每城市一人。)
具体责权面议。
通讯员应履行的义务:
1. 主动与频道沟通,积极撰稿、组稿,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和资讯事实,积极提供相关信息;
2. 有义务正面宣传推广百灵网环保频道;
3. 有义务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支持频道举行的相关宣传推广活动;
4. 有义务对频道的相关信息及投稿事宜保密;
5. 未经单位书面授权不得以百灵网环保频道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百灵网环保频道通讯员的管理章程
1.通讯员享有在百灵网环保频道发布信息的权利;对来自通讯员所在单位的其他信息,有限发布通讯员提供的稿件(特约稿除外)。
2.通讯员应遵守和承认百灵网环保频道通讯员管理章程,自觉维护百灵网环保频道频道声誉,不得以百灵网环保频道名义做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3.通讯员应保证向本网提供真实、准确的稿件。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百灵网环保频道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一经发现,负有移除剽窃、阻止抄袭作品继续传播的义务。百灵网环保频道对他人在网站上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4.通讯员享有对百灵网环保频道进行监督的权力;同时享有对网站的栏目设置等涉及网站发展的问题提出合理批评、建议的权利。
5.百灵网环保频道通讯员实行动态管理和季度审核制度。对长期没有完成信息提供要求的,取消其通讯员资格;对调离本系统的人员,应在调离原单位后告知本网站;原通讯员由于工作调整不能再承担通讯员任务的,可以推荐本单位的接任者,经审查合格,由百灵网环保频道予以确认。
6. 特约通讯员聘期为一年,工作任务完成良好的通讯员期满后经网站同意可继续担任通讯员一职。
7. 本管理章程的修改与解释权归百灵网环保频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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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