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钤山镇:刘裕行、朱水生……26名干部‘走读’,凤阳乡、湖泽镇党委、政府干部作风管理不力,违反了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有关规定,给予全县通报批评……”日前,江西省分宜县电视台在晚间黄金时间突然插播县纪委关于乡镇干部“走读”情况通报。这种指名道姓的电视曝光在分宜县尚属首次。
“‘干部像候鸟,下班找不着’,老表如此批评‘走读干部’身在乡村心在城。干部‘走读’不仅让群众办事不便,也影响了一方平安稳定。”分宜县纪委廉政室主任袁小全表示。
双林镇干部季明(化名),主要负责该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6月18日晚,检查组点名发现其“走读”后,通过手机信号定位发现,当时他在县城。“矿上忙完工作后,家里有些杂事就直接回县城了,没有回到镇里住夜也没有写请假条。”季明承认错误,“当时主要心存侥幸,想蒙混过关。”
“4月份上级下发过纠正‘走读’问题的文件,镇里开会传达过文件内容,我知道乡镇干部周一到周四晚上不允许回家。”季明表示。
当天晚上同时发现的双林镇“走读干部”刘刚(化名),初三毕业的女儿那段时间恰好要参加中考,下班后没有请假就直接回到了县城家里。“自己很后悔,当时没有意识到错误这么严重!”
距分宜县城7公里的湖泽镇,共有52名干部。6月18日晚突击检查时,共有13名干部不在岗,仅有39名干部住在镇里,“走读”比例高达25%。湖泽镇党委书记袁丁表示,“虽然有怀孕、请假等客观原因,但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
“被通报的26名‘走读干部’都知道规定、具有侥幸心理,各乡镇对干部作风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分宜县纪委副书记胡志华分析指出,乡镇干部“走读”原因多样,客观原因在于分宜县大部分乡镇干部以及部分村干部将家安在了分宜县城或新余市区,在公车改革刺激下越来越多的干部购买了私家车,再加上交通、通信条件的显著改善,一些干部在“思想波动”或外部因素驱动下加入了“候鸟”群体。
“通报‘走读’干部后,县纪委征求各乡镇意见取消了全员住夜制度,将干部住夜天数调整为每周不少于3天,周一周四必须住夜,周二周三轮流住夜,让干部有时间分担家里的事情。”袁小全说,“同时还明确规定请假人数不能超过10%,让党委书记担当起干部作风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