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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提高十三五煤层气开采中央财政补贴标准

更新时间:2016-03-01 11:13:17点击次数:1156次字号:T|T

 

 

  关于“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标准的通知

 

  财建[2016]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为进一步鼓励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393)等文件精神,现将“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标准政策通知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从0.2/立方米提高到0.3/立方米。同时,根据产业发展、抽采利用成本和市场销售价格变化等,财政部将适时调整补贴政策。

 

  二、其他有关事项继续按《财政部关于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的实施意见》(财建〔2007114)执行。

 

  财政部

 

  2016214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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