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解决县级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着眼多元化纠纷解决,优化配置共享诉讼与公证资源,三台县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探索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将司法资源和公证资源有机整合,建成了绵阳市首家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
近日,三台县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诉讼公证创新融合、协同服务正式启动。
三台县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位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是集纠纷化解、诉讼协助、司法辅助、公证服务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新型司法促进机构,中心办公面积30平方米,配备7名工作人员,其中县人民法院3人,县公证处4人,主要包括五大功能:一是公证参与调解,县人民法院吸纳县公证处进入特邀调解组织,委派或委托县公证处开展家事类案件(离婚纠纷、遗嘱纠纷、继承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抚养权变更纠纷)、经济类案件(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担保类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其他以给付价款和物品为内容的合同纠纷)、社会类案件(一般侵权责任纠纷、相邻权纠纷、物业服务纠纷)和县人民法院认为可以进行诉前调解的其他案件的材料审查和诉前调解工作,发挥诉前引导程序性作用,推进调解前置程序改革。二是公证参与取证,县人民法院委托县公证处就当事人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状况、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书面文书等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三是公证参与送达,县人民法院委托县公证处开展案件各个阶段的司法文书的草拟和送达事务,包括电话送达、邮寄送达和直接送达。四是公证参与保全,县公证处协助县人民法院核实被保全财产信息和被保全财产线索,核实被保全动产的权属和占用、使用等情况,办理保全执行和财产查封和解封,协助现场清点、查封、扣押物品,入户调查,组织当事人协商和解等工作。五是公证参与执行,县人民法院支持县公证处在执行工作环节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建成与运行,将较好地发挥公证在民商事领域纠纷分流化解职能,优化区域资源配置,降低司法成本,减轻人民法院审判压力,为法官集中精力办案,确保结案质量提供了保障。公证也将以非诉讼方式在解决纠纷效果方面的优势,协助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群体诉讼案、公益诉讼、申诉信访等复杂问题。同时,借助公证职能锁定证据,将加速人民法院案件办理、裁判文书效力的实现,为诉讼当事人提供证据支持。此举既是三台县在推进司法改革、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进行创新探索的大胆尝试,也是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推进到实质工作的有益探索,更是适应现阶段社会需求的有效创新,有利于合力促进社会矛盾纠纷高效快捷地化解,有力助推和谐三台、法治三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