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谭媛媛)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少审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多家服装店内现金及手机的案件。被告人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系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从小漂亮活泼,学习成绩好。因父母常年在国外打工挣钱,忽视了对被告人的教育及情感诉求,家庭之间也缺乏必要的沟通与交流。被告人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辍学在家,又为满足自己的日常花销,铤而走险,多次到不同的服装店内盗窃店主的现金及手机等贵重物品。归案后,被告人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监护人积极退赃。
庭审过程中,母女俩彼此敞开心扉。母亲泪流满面,当场表示以后要给予女儿更多的关心和鼓励,多与被告人交流、沟通。被告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父母承诺:“爸爸妈妈,我在里面一定好好改造,出来再做你们的好女儿,再孝敬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