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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男童教室窗台擦玻璃坠楼身亡 谁之过?

更新时间:2015-03-27 10:34:32点击次数:853次字号:T|T


 

 

 

照片中的乐乐看上去阳光开朗,有些虎头虎脑。 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杨涛)对于家住重庆市沙坪坝凤天大道的杨锐一家来说,2015323日是个永生难忘的日子。10岁的儿子乐乐(化名)在教室做清洁站在窗台上擦窗户,从3楼坠下不幸身亡。10岁孩子为何会站到窗台上擦窗户?这种危险的劳动,是否在监护人看护下进行?悲剧的出现,到底是谁的过错?

 

擦教室窗户10岁男童3楼坠下 不幸身亡

 

乐乐就读于沙坪坝区上桥小学4年级1班,去年10月刚满10岁,是家中的独子。从照片上看,乐乐是个带着小虎牙,笑容灿烂的男孩。

 

324日下午3点,乐乐的父母和表姐唐艺方在新桥医院神经外科病房外,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323日中午,乐乐的妈妈正在吃午饭,接到班主任秦小红打来的电话,“天空整个塌了”——乐乐从教室楼上摔下,送到医院抢救了。一家人迅速赶到医院,发现事情远远比自己想象的严重,躺在急救室的乐乐头部严重受伤,已经昏迷不醒。

 

事后听乐乐的同学说,当日午饭后,班主任安排同学打扫位于3楼的教室清洁,安排完后自己就离开教室。乐乐站在窗台负责擦窗户,不知怎么地,突然摔了下去。随后,他被送进新桥医院抢救。

 

得知孩子出事,家人从四面八方赶来。期间,乐乐的妈妈几度昏厥,不得不被抬到一边输液。当日下午5时许,病危的乐乐被送进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再也没出来。

 

幺妈王莉说,抢救期间,校领导和老师曾来到医院看望。记者采访时,也有老师守候在一旁。但让乐乐一家失望和气愤的是,将孩子送往医院后,班主任就再也没现身,没和家长打个照面。

 

24日下午3点过,院方宣布乐乐身亡。得知消息,家人精神几近崩溃。

 

根据医院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死亡(推断)书,乐乐的死亡时间为324日下午350分,死亡原因为特重型开放性颅脑外伤。

 

亲友欲进学校查看监控录像 数次遭保安阻拦

 

面对噩耗,乐乐的家人质疑,做点力所能力的劳动很正常,但为何要让一个10岁的孩子站在窗台擦玻璃?过程中为何没有老师在场监护?在此期间,班主任在干什么?

 

由于家人守在医院,为了弄清事实,23日下午3时许,乐乐爸爸杨锐的同事一行五六人前往上桥小学,要求校方提供监控录像,却遭到保安拒绝,不允许他们进校。

 

杨军是同行人之一,他表示,包括杨锐在内,大家都是重庆气体压缩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因不少员工子女就读于上桥小学,厂方和校方较为熟悉。遭到阻拦后,一行人联系厂领导求助。随后,校保安向杨军等人表示,已经接到校长电话,一行人要想进校,需等到放学后。

 

下午330分,低年级放学,杨军等人提出进校。保安以警方、教委正在学校开会,在查看监控录像为由,再次拒绝放行。

 

一直等到下午4点多放学,保安还是没允许杨军等人进校。

 

    乐乐的家人称,此前,乐乐的妈妈听孩子说过做教室清洁要站在高处擦玻璃,曾向班主任提出这样太危险,希望不要让孩子们做这种事。没想到,最终还是出现了这种悲剧。

 

同学称做清洁系班主任安排 事发时班主任确实不在教室

 

事故发生时,究竟是什么情况?乐乐班上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同学,证实了乐乐家人的说法。

 

这位同学表示,班主任秦小红经常会安排同学做教室清洁,而且会安排同学擦窗户。此前,乐乐也被安排过擦窗户。

 

事发当天,乐乐所在的小组又被安排做清洁。期间,乐乐的确是负责擦窗户。中午1230分左右,乐乐就不幸坠楼了。事发时,班主任确实没在教室。出事后,同学们还去办公室找的老师。

 

当日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多方寻找班主任秦小红无果。在乐乐家人帮助下,记者找到班主任电话,但对方一直没接听。

 

校方拒绝透露事故发生经过 称愿承担全责

 

在家人要求下,乐乐身亡1个多小时后,即24日下午5时左右,上桥小学校方领导和沙坪坝区教委工作人员现身医院,与家人见面协商。

 

现场,一位姓甘的校领导称,从事发当天起,学校所有校级干部、中干老师都在全力以赴处理此事。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出现这事,太不应该”。学校该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进行磋商,把事情解决好。

 

对于甘的话,乐乐一家并不满意。他们提出,事故经过到底怎样,孩子是怎么坠楼的,校方至始自终都没解释清楚,也没有明确承认错误,难辞其咎的班主任也没有出面道歉。

 

班主任为何迟迟没现身?甘称,因为事故发生后,班主任一直在接受警方调查。事后,记者通过警方证实,事发当日下午,班主任的确前往新桥派出所做了笔录。至于之后班主任的情况,警方称不便透露。

 

丧子之痛难以平复,乐乐父母情绪非常激动,不得不由厂方领导代替他们与校方继续协商。

 

当晚8时左右,协商结束。学校称愿承担全部责任,但仍没解释事故原因和经过。记者在协商现场找到甘姓校领导,对方称有善后事宜安排,拒绝透露任何情况。

 

当晚936分,记者再次联系上甘姓校领导,希望就“乐乐是在班主任安排下做清洁,站在窗台擦玻璃掉下”的原因和细节进行了解,甘未否认这一说法,但仍不愿透露其他细节,随即挂断电话。记者再次拨通电话,对方不再接听。

 

    截至325日中午,乐乐家人称,双方还在继续沟通,对于事故发生的经过,家人仍不知情。之后,记者再次拨通甘姓校领导的电话,对方却以“打错了”为由,挂断电话。


    随后,记者联系上沙坪坝区教委主任肖长树,对方表示,区教委会积极处理该事,正在和家人协商善后事宜。事故到底如何定性,是不是校方安全管理上的漏洞,目前还没有结论,属于下一步的工作范畴。

 



根据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乐乐死于特重型开放性颅脑外伤。 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悲剧背后学校家长社会都有责任 专家呼吁出台校园安全法

 

重庆鼎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刚认为,学校应负全责或主责。学校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进行擦黑板、擦桌子、扫地等劳动,以此锻炼学生的劳动能力。但在3楼擦玻璃已经超过了学生力所能及的范围,很危险,这样的安排是不适当的,更别提玻璃时,班主任没有在现场进行监护。

 

王刚称,此次事故中,如果学校拿不出证据,证明曾组织安全教育课,或者发放宣传单、张贴安全教育标语等,提醒孩子在做清洁时注意安全,就需承担全部责任。反之,学校需承担主要责任。至于做清洁这个行为,无论是班主任安排还是班长安排,都视为学校安排。因此,应由学校承担责任。

 

在重庆社科院研究员、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孙元明看来,这个悲剧的出现,学校、家庭和社会都有值得反思的地方。学校的主要职能是教育,其中就包括安全教育,在此方面,学校有义务加强教育力度。同时,学生安全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不仅是学校的事,也需要家长、社会共同参与。在这起事故中,学校、家长、社会都有责任。

 

除了加强安全教育,孙元明表示,要想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根本举措在于完善国家法律,提高法制化水平。

 

    他表示,针对校园安全,教育部门虽有相关制度、规定,但一直缺乏专门的法律,可以说是法律上的一个盲点。出台专门的法律后,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各方责任,规范各方行为,能够更加有效地督促全社会提高安全教育意识,让更多孩子快快乐乐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来源: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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