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邵志成)额敏县吾宗布拉克牧场党委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带头履责、签字背书定责、传导压力督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领导带头履责。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反腐“四位一体”工作理念,党委“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 能够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自觉做到经常研究、经常部署、经常督促、常抓不懈。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认清责任、坚守责任、担当责任,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坚决支持纪委围绕“主业”、履行“主责”,对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经常了解,对遇到的问题全力解决,充分发挥纪委职能作用,为纪委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签字背书定责。场党委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场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主体责任书”,并通过“签字背书”把责任逐一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传导压力督责。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各牧业队、场机关各股室(站所)向场党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对所分管范围内的股室(站所)负责人,以约谈、廉政承诺、述责述廉、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履责提醒,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提醒、诫勉谈话、诫勉纠错,确保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重点督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落实主体责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全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