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广司宣)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近日,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广元市司法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分级开展星级调委会的评定工作,旨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星级调委会的评定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乡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及新设立的县区、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组织队伍、规范化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四类指标作为评定标准,分一星、二星、三星(由各县区评定)、四星级(由市级评定)、量化考核,百分制评定。得分在90—95分的可评定为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得分在80—89分的可评定为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得分在70—79分的可评定为二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得分在60—69分的可评定为一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得分低于60分的不定星级。星级调委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检查评定一次,按实际情况定级,对考核不合格的分别给予降低星级或摘牌。
星级调委会评定工作的全面开展,是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运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具体举措,将有力地助推矛盾纠纷化解,为“平安广元”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