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古磊 王志平)2014年9月28日上午,一位老太婆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走进华蓥法院立案庭,向接待她的法官哭诉:“求求你们法官帮个忙,我的儿子和女儿都不赡养我,我生活没得着落哦。”
考虑到国庆7天长假即将来临,负责接待的立案庭陆文辉法官听到老人的哭诉后,当即把老人扶到椅子上坐下,仔细向老人询问,老人讲述了自己的情况:老人名叫唐朝文,今年84岁了,住古桥街道办事处古桥社区,老伴早年去世,她独自一人将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抚养成人,儿子们早已成家立业,女儿也嫁人,他们都已儿孙满堂。唐朝文老人一直单独生活,五个子女不尽赡养老人义务,不给钱、不给吃,生病住院、平时生活他们都不管,老人住的老屋在几天前垮塌了,目前是社区帮忙安排的住处,要求解决赡养问题。
听完了老人的陈述,陆法官当即给古桥街道办事处古桥社区打电话,简单的将情况进行了通报,请求帮助联系唐朝文的儿女到法院立案庭解决。
三个儿子和女儿在社区干部的督促下,来到了立案庭。陆法官当即就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耐心地阐明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子女有赡养父母义务方面的规定,并结合华蓥市的生活标准及子女工作收入情况提出调解方案。原来,老人性格强硬,和几个儿媳妇合不来,以致80多岁高龄仍然一个人吃住,但由于身患疾病,最近独立生活有点困难,而几个儿子愿意赡养老人,只是担心一起生活产生矛盾。经过一番调解,陆法官提出了轮流赡养和送至镇福利院两个方案。最终,子女们接受了轮流赡养的方案。家庭养老和送至社会机构养老一直是困扰农村养老问题的重大问题,该案的调解兼顾了情、理、法,是处理赡养纠纷案件的典型案例,也彰显了承办法官为民、务实的品格。
供稿: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