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通讯员王文斌)10月22日,山西省临猗县环卫工人常某某、闫某某(临猗县北景乡人)夫妇,将一面写着“交警显神威 心中为人民”的锦旗送到县交警大队,表达了全家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10月8日13时50分许,63岁的环卫工人闫某某骑自行车去上班,经过工人文化宫附近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轿车时,轿车门忽然打开了,来不及躲闪的闫某某被撞倒地。轿车驾驶员急忙下车扶起闫某某,询问伤势如何,需不需要去医院。闫某某当时感觉右手臂稍微有点疼痛,以为并无大碍,又加上着急去清扫大街,便指责了驾驶员几句,骑着自行车离开了现场。没想到过了一会,闫某某感觉手臂疼痛加重,难以动弹,原来是手腕处已轻微骨折。闫某某急忙返回事发地点,想寻找碰撞自己的轿车,却发现该车早已不见踪影。
第二天,闫某某老伴常某某抱着一线渺茫希望,到临猗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报了案,希望民警能找到肇事车辆。事故科民警闫鹏接警后,立即赶赴事发现场进行勘察。经过调取沿途及周边监控,大量摸排走访,并根据闫某某提供的车辆特征,很快确定车牌号为晋MMP9**的北京汽车为肇事车辆,驾驶员王某某(临猗县临晋镇人)对事故经过也供认不讳,并愿积极配合闫某某治疗。
10月22日,尚未完全康复的闫某某在老伴及家人陪同下,给临猗交警大队送了一面锦旗,表彰事故科民警急民所及、想民所想的高尚思想,及公正执法、神速破案的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