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汪方圆)自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宣布,“今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已有2个月有余。为探访“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的发展影响,7月9日上午,湖州师范学院商学院“税法促民生,服务献社会”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对永兴特钢进行了采访活动。
永兴特钢是一家成立于2000年7月的专业生产和研发不锈钢棒线的企业。采访期间,永兴特钢的财务总监陈水群和办公室副主任黄文超接待了团队成员,并对团队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面对团队成员关于“营改增”方面的问题,陈总监表示,“现在全面‘营改增’只实行了短短2个月,目前企业的变化尚不明显,但是‘营改增’带来的税收减少,的确极大地减轻了我们企业的负担。”面对“营改增”带来的负担,这一问题,陈总监表示,“由于全面实行‘营改增’,税收发票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发票的管理也日趋严格,这对企业的财务部门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而‘营改增’之后,二、三产业的发票可以直接相互抵扣,由此带来的企业成员报销问题是目前我们所抓的重点。”据团队成员了解,湖州师范学院一直有着由永兴特钢出资的贫困生助学金,对此,黄主任表示,“营改增”所节省下来的费用不仅会继续用于对湖州师范学院的贫困资助,也会将其投入到更多的公益事业中。
据悉,永兴特钢自成立以来,一直是湖州市的纳税大户,有着良好的纳税意识。本次团队成员的采访活动,不仅直面湖州市纳税大户——永兴特钢对国家税法改革的支持,也使团队成员对之前地税局进行的税法知识取得更深入的理解,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团队接下来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湖州师范学院商学院暑期“税法促民生,服务献社会”社会实践团队 汪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