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整合发改、公安、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工商、税务、扶贫开发和生态移民等部门资源信息共享,开展参保登记,提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和工伤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
二、全面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在城乡户籍管理制度融合、公共政策衔接、保障措施配套等方面,健全完善地方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各项措施。实行兼有两个身份、同享城乡待遇、享有五项保留、提供五项保障的政策制度,全力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各项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完善多元化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不断提高供养标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开展医疗互助。将符合救助条件下岗失业人员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