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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坝法庭化解赡养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4-04-23 19:40:01点击次数:1060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邻水法院 吕中蜀 刘晓焱 )“这样的坝坝法庭走进农村,走进偏远村组,方便了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教育了群众,意义重大,深受老百姓的欢迎。”这就是当地一位老大娘旁听了邻水县人民法院丰禾法庭深入到长滩乡某村小学审理一件案子后的心里话。
    丰禾法庭根据案件原告系住在偏僻农村的一对80多岁的老年夫妇行动不便的实际,把“法庭”设在当事人附近的村小学操场,方便了当事人。

   近日,通过法庭法官吕晓玲审理,与邻水县法律援助中心陈敏股长以及工作人员一道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原告与五被告之间达成调解协议。当地群众旁听了庭审,受到了教育。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法制宣传课,社会反响强烈。
   原告熊某生、卢某珍系邻水县长滩乡某某村人,现在都已经80多岁,身体还好,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两位老人现目前仍有熊某甲、熊某乙、熊某丙三个儿子,以及熊某兰、熊某芬两个女儿。除熊某甲外,其他四人均已分别安家立业,都分别独自生活,都有自己的子女。处于农村环境情况下,五个子女的各自家庭负担都比较重。熊某丙系熊某生、卢某珍的小儿子。根据农村风俗习惯,熊某生、卢某珍与小儿子熊某丙生活。

   熊某丙婚后,自己小家成员与父母熊某生、卢某珍居住在一起。2011年,由于熊某生、卢某珍年龄增大,身体渐渐衰弱,行动大不如以前,有时也不方便。吃的饭菜与子孙不合口味等,发生了一些口角、小纠纷。于是,经熊某甲、熊某乙、熊某丙,以及熊某兰、熊某芬等商量,约定从2011年11月1日起,每一家庭轮流照顾两位年龄大、身体较弱的父母熊某生、卢某珍的起居生活等。每年每个家庭支付赡养费2400元,轮流照顾父母,当年照顾父母的家庭不付2400元赡养费。熊某生、卢某珍有存款6800元左右,轮到那一家,6800元存款就转到那一家,并搞好交接。

   2012年,熊某丙照顾父母起居生活后,并没有交出6800元存款。2013年熊某兰照顾父母后,熊某丙却找一些以前的事情说事,以及现在一年赡养费两位老人开支不明等理由拒绝支付赡养费2400元。几经协商无果,熊某生、卢某珍就没有人照顾,而自己生活。后来,熊某生、卢某珍夫妇到丰禾法庭起诉五个子女。法庭受理后,根据熊某生、卢某珍夫妇实际情况,与邻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经过批准,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两位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并指定丰禾法律服务所一位法律工作者免费为其打官司。当天,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审理,庭后,法官与县法律援助中心陈敏股长以及工作人员一道做工作,原告、五被告之间达成调解协议:由于熊某丙家庭十分困难,负担相当重,无法支付每年2400元的赡养费,就由其余四位被告承担两位老人的起居生活以及今后之事。至此,法庭法官化解了这一起赡养纠纷案。
    邻水县人民法院通过坝坝法庭、巡回审理、法制宣传等方式深入农村、社区、园区、街道、学校等地方大力开展司法活动,截止目前,今年开展法制宣传26次、巡回审理272件等,教育了当地群众,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大片的社会效果。(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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