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孟凡永)近日,由市委宣传部、市老龄办、市文明办、淄博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鲁中晨报社、淄博晚报社主办的第五届淄博市“模范老人”、“孝感淄博”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经过社会各界推荐和评委会的认真评审,已经产生30名十佳“模范老人”候选人和30名“孝感淄博”十大模范人物候选人。
淄博市“模范老人”和“孝感淄博”模范人物评选每两年举办一届。活动旨在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传承孝德文化,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展现广大老年人老有所为的良好精神风貌,营造尊老敬老爱老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为突出了社会共同参与、共同评选的特点,除基层单位可向市老龄办逐级推荐候选人外,社会各界人士也可向市老龄办自荐或推荐人选。
“模范老人”的评选对象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传统美德、关心下一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资源环境、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发挥专长干事创业,在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产、经营、服务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且有淄博市常住户口或长期居住在淄博、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孝感淄博”模范人物的评选对象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群众威信高;孝敬父母、长辈,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突出;在为老服务岗位上(至少5年)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热心救助特困老人,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显著成绩和广泛社会影响的淄博市民。
评选活动从今年5月报名开始,经过层层推荐、筛选和审核,日前第五届“模范老人”和“孝感淄博”模范人物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十佳“模范老人”和“孝感淄博”十大模范人物各30名候选人,在《淄博晚报》和《鲁中晨报》刊登所有候选人的事迹。届时,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和邮寄选票参与评选。投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根据社会各界投票结果,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最后评选出第五届淄博市十佳“模范老人”和“孝感淄博”十大模范人物。老年节期间,对评选出的第五届“孝感淄博”十大模范人物和第五届“孝感淄博”模范人物分别颁发奖牌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