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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山区三十三年的普法使者——记剑阁县司法局干部李永成

更新时间:2017-07-06 15:02:47点击次数:9229次字号:T|T



      他叫李永成,现年56岁,曾先后担任3个乡镇主要领导,剑阁县司法局副局长等职务。2017年1月退居二线后,他退位不退岗,继续奔走在普法宣传道路上。人们亲切地称他:“普法使者李永成”。

      李永成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2月至2006年6月先后在基层担任副乡长、乡长、党委书记等职。无论岗位怎样变化,他都重视普法宣传。2007年3月,他调入剑阁县司法局担任副局长,分管法治宣传工作,从一名乡镇义务普法宣传员到专职司法行政干部,至今已经33个年头。33年来,他默默坚守在“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剑门山区,走到哪里就将法律政策宣传到哪里。他组织编印普法读物200万册(套),累计为山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00余万份。他创新普法宣传方法,动员群众当普法宣传员,组建了167支法治宣传队,培养了乡村义务普法宣传员1000余名。他撰写普法讲稿200余万字,举办普法宣传专栏10万余平方米。

      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像一头默默奉献的老黄牛,一心扑在法治宣传工作上。先后20余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光荣称号,2009年被评为广元市政法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2003年被表彰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由于他和同事们的长期努力,剑阁县获得全国第三批法治县(区)创建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六五”普法先进县。

勇于探索  不断健全普法宣传机制

      李永成在乡镇任职时,经常接触乡村各类社会矛盾,深知农村普遍缺乏法律知识,深知乡村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因此,他始终将普法工作作为营造和谐环境的头等大事来抓,每年制定工作计划都将普法工作列为重点。他无论大小会议,农村广播,都要宣讲法律和政策,人走到哪里,就将法律政策宣讲到哪里,辖区内的山山水水、家家户户都留下了他的脚迹,老老少少都听过他的法治宣传。2007年调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后,他主动要求分管法治宣传工作。10年来,他积极搭建法治宣传平台、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推动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出了一条贫困山区法治宣传的新路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治宣传剑阁模式”。

      一是构建普法宣传大格局。按照“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工作思路,李永成和同事们一道精心培育了26个法治创建试点单位。他经常深入试点单位调研、指导,提思路、出点子,帮助试点单位解决创建中的各种问题。通过狠抓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构建起了县、乡、村“三级联创”机制。他开创性地制定了乡镇、县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宣传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和评比;构建了牵头单位抓总,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集约式推进”、“横到边、纵到底”的法治宣传大格局。

      二是组建普法宣传大队伍。剑阁地处偏远山区,幅员3204平方公里,李永成深知,要将法律政策渗透到每一个角落,做到家喻户晓,仅靠少数人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经过多次汇报、多方协调,他牵头成立了以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和优秀法律从业者为骨干的县普法讲师团,在县级部门建立了110支法治宣传队,乡镇建立了57支法治宣传队,全县村(社区)委会和91所中小学均配置了法治宣传员。他还动员老龄协会和民间文艺社团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如今,剑阁的普法宣传队伍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庞大,形成了人人都是普法对象,人人争当普法宣传员的良好局面。

      三是搭建普法宣传新载体。李永成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抓普法宣传。他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各级各部门视察、调研法治宣传工作。通过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终考核等方法解决法治宣传工作开展难问题。他利用法治文化阵地、村村通普法广播、电视法治栏目和手机短信、QQ、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搭建起“四大普法载体”,构建了新型的全媒体普法宣传网络,做到了普法宣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报道、报纸有文字、手机有微信、街头有氛围、交流有平台。在他的组织策划下,县电视台开设了《法治剑阁》和《法治大讲堂》电视栏目,全县57个乡镇开通了法治广播栏目,开通了《剑阁手机报》“法治之窗”短信平台、普法门户网站和《剑阁普法》微博、微信,还在县城中心位置建起了“天一世纪法治文化广场”,在机关单位、工业园区和部分社区分别建设了法治宣传长廊、法治文化大道,全县100多辆出租车LED视频长期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营造起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建设法治宣传专栏10万平方米以上,由于内容时换时新、贴近百姓,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深受老百姓喜爱,法治宣传效果突出。


      四是构建普法宣传新模式。在抓“法律七进”工作中,他增加了“法律进工地、法律进院落、法律进景区”内容,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7+3”剑阁模式。他不断创新,总结出法治宣传“854”工作法,即开展“八大活动”、抓实“五大环节”、营造“四大环境”;不断推进“以法养心、以法养行、以法养境”的法治教育“三养”模式。他尤其重视对青少年和农村留守老人的法治教育,他指导剑门关小学校学生常年开展《法治手抄报》办报活动,通过学生办报,家长参与,使家长和学生边办报边学法,形成了一人办报全家学法的氛围。该校还在他的提议和指导下,根据学生身边发生的真实故事拍摄了微电影《法治小花山乡开》。他指导剑阁职中形成了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法养德、依法治教、守法强技、用法乐业”的四法工作特色。在示范学校的带领下,全县近100所学校均常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了师生学法的良好氛围。他指导村社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教育老百姓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他指导寺庙强化僧侣法治培训,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他指导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宣讲团,开展企业法治宣传、法律体检、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


      目前,剑阁已建立健全了“1234”法治教育工作体系,法治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锐意创新 积极拓展普法宣传渠道

      李永成出生农村,在乡镇工作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基层普法宣传经验,他善于用群众熟悉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宣传。他把每一次与村民接触的时间都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宣讲政策的机会,在解决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时,他将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变成通俗易懂的道理,老百姓乐于接受。33年中,李永成共撰写法治宣传讲稿200余万字,举办法治宣传讲座1000余场次,举办广播电视讲座300余场次。今年3月,接受县委开展的“三项教育宣讲”任务后,为了宣传好法律政策,教育群众感恩奋进,他深入脱贫村干部群众中广泛收集素材,在掌握群众需求的基础上,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传法律政策,深受群众欢迎。锦屏乡佛山村是一个远近闻名的上访村,听说县上到村宣讲,一些村民准备大闹宣讲课堂,表达诉求。李永成得知情况后,一开讲便用村民熟悉的方言讲述村民身边发生的案列,深入浅出的道理打动了听众,互动期间,他有理有据地回答村民提问,老百姓积极参与,气氛十分活跃。宣讲结束后,一位老大爷拉着他的手说:“你讲得太好了,我们听得懂、用得上,解除了我们的疑虑,今后我们不再上访了。”在宣讲回访时,锦屏乡党委副书记左琼州说:“讲的接地气,老百姓喜欢听,现在佛山村民风好转,人心思稳、人心思变,脱贫奔康的激情更高、干劲更大了。”

      剑阁是农业大县,为了使法治宣传工作接地气,李永成决心建设一支具有剑阁乡土气息的农村法治宣传队伍。2013年3月,他得知禾丰乡农民徐光用经常自编自演农村题材的文艺节目后,立即驱车60余公里找到徐光用交流,希望徐组建一支法治文艺宣传队,以群众身边发生的素材编写更多的农村法治宣传节目,俩人一拍即合,当即决定成立“红色法治文化宣传队”。为了购买道具、音响和灯光等设备,李永成为宣传队担保贷款5万元。为了保证法治文艺节目宣传效果,李永成几乎每个月都要去指导宣传队开展活动。徐光用遇到困难时,他及时看望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千方百计解决徐光用的后顾之忧。徐光用做工程收不到欠款,他帮忙催收。徐光用每写好一个剧本、每编排一个节目,李永成都要亲自帮忙修改指导。法治文艺宣传队成立后,在赶场天和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场所进行义务演出,寓教于乐,使老百姓深受法治教育,潜移默化下,当地民风好转,一些矛盾纠纷悄无声息地平息了。多年来,徐光用撰写法治题材的快板、小品、相声、莲花落等剧本50余万字,演出数百场次,四川电视台、《四川法制报》、广元电视台均报道他的先进事迹。十多年来,李永成共发现和培养像徐光用这样的乡土法治宣传文艺骨干30余人,这些人分布在全县各个地方,成为剑阁普法宣传的一道亮丽风景,为剑阁的普法宣传作出了积极贡献。

勤学善思 亲力亲为践行普法理念

      李永成认为,法治宣传是人类灵魂工程,通过宣传教育能让人们学法、懂法、守法,养成法治思维,形成尊法的良好社会风气。他有个习惯,每到一个地方讲完法治课,隔段时间就要去那个地方回访,看老百姓听课以后有什么诉求,当地社会风气有没有变化。县城“天一世纪法治文化广场”的法治文化长廊每次更换新的宣传内容后,他都要去那里“微服私访”,看看有没有人阅读,读后有什么反响。李永成经常深入全县70个法治宣传示范点调研,一旦发现普法宣传效果不佳,他都会查找原因,及时改进宣传的方式和方法。

     从乡镇工作开始,李永成在处理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过程中,总是将宣讲法律政策放在首位,几十年来,他通过宣讲法律政策、主持调解等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00余件。他刚到圈龙乡、金仙镇、吼狮乡等地工作时,当地治安环境较差,打架斗殴、邻里纷争、土地纠纷、林权纠纷、家庭纠纷不断,甚至乱占耕地建房,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时有发生。他经常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利用大会小会、村社广播向村民宣讲法律政策,使3个乡镇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在他任期没有发生一例违法犯罪案件,至今仍然保持良好的民风。

      剑阁过去是个有名的上访大县,县领导一直觉得是个老大难问题,通过狠抓普法宣传,如今已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上访大县变成了维稳先进县,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县主要领导高兴地点赞:普法宣传功不可没!

退居二线 法治宣传始终冲在一线

     今年1月,李永成从副局长岗位上退居二线,但他离岗不离心,仍然马不停蹄地奔走在脱贫村的乡间小路上,为贫困群众送去法律知识。他积极组织开展“百场法治文艺演出进基层”活动,让6万多群众享受上法治文艺大餐。他在县委开展的“三项教育宣讲”中培训宣讲骨干30人,毫不保留地将普法宣讲技巧和方法传授给宣讲队成员。为撰写宣讲稿,他忍着胃疼,连续三个晚上加班,凌晨两三点钟才休息。他的妻子和孩子想不通,责怪道:“你过去忙,现在退位了还忙,究竟图个啥?”他却说:“组织信任,群众需要,法治宣传是我一辈子的事业,位虽退了,岗还没退,再忙再累都值得!”为了让每个宣讲队员讲的都精彩、有实效,他将撰写的宣讲稿发给宣讲队员分享参考,帮助宣讲队员修改讲稿,还带领宣讲队员深入贫困村柳沟镇南庙村进行示范宣讲,让更多的人成为了普法骨干。仅退位的几个月里,他就为全县贫困村的群众进行了40余场法律政策宣讲。他积极参与编制法治扶贫“五个一”方案,印制100多页的图册60本,提供给乡镇法治扶贫时参考。他还积极向局领导提出打造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公园等工作建议。

      同事们说:“李局长任不任职都那么忙。”李永成说:“法治宣传没有止境,虽然已经退居二线了,但对我来说,法治宣传工作永远在路上,即使退休了,普法宣传仍然不会停止。”

       李永成坚守贫困山区,用自己的行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点燃法治文明,他像一位使者,将法治文化送到千家万户,送进了山区老百姓的心里。(四川省广元市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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