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非遗保护协会2019年度优秀非遗传承人评选活动启动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信息和精湛技艺。为鼓励和支持我省传承人积极开展传习活动,表彰年度非遗保护传承尤其在推动大众传承、大众实践中成效突出,扩大传承人群措施得力,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在全省非遗传承人群中有一定影响力做出突出贡献的非遗传承人,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2019年度优秀非遗传承人评选活动于今日正式启动。
一、参评资格
自愿报名参加评选,单位会员可以推荐参评,参评人员需是四川省县级(含)以上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四川省非遗协会个人会员,在四川省范围内开展非遗传承实践;
(二)非四川省非遗协会个人会员,当地从事非遗工作的相关单位、四川省非遗专家、四川省非遗协会会员单位、理事书面推荐。
二、参评标准
(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二)积极配合各级文旅主管部门工作,履行本协会《章程》所规定的义务,大力支持本协会发展,完成本协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三)在年度非遗保护、传承、传播工作中贡献突出;在推动非遗大众传承、大众实践中成效明显;扩大传承人群措施得力,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在全省非遗传承人群中有一定影响力。
注意:评选活动注重年度业绩。评选主要参考2019年度该传承人以下几方面业绩:在非遗保护、传承、传播(包括民间对外文化交流),传承人群培养,确保非遗生命力,助力社会公益事业,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的业绩。要求事迹突出,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显著,社会影响好,群众信任度高。
三、评选流程
1、2019年12月13日——12月28日 申报阶段(参评人员向省非遗保护协会递交申报材料)
2、2020年1月5日——1月7日 资格初审(依据参评条件、参评标准及申报材料质量进行资格审查)
3、2020年1月8日——1月10日 专家评审(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一定比例的候选人)
4、2020年1月12日——1月16日 网络票选(组织网络公开票选工作)
5、最终评选名单将在省非遗保护协会年会公布(同期协会秘书处依据票选结果在协会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合作媒体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四、申报材料
1、《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2019年度优秀传承人申报书》;
2、反映传承人业绩的彩色照片5张,附文字说明,2M以上大小;
3、书面推荐意见扫描件或照片(如需)
注:以上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并于2019年12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107725137@qq.com,经过资格初审后提交纸质文件。
五、其他事项
1、活动最终将产生“年度优秀非遗传承人”等若干奖项;
2、参评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真实准确,严禁夸大不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协会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评选活动不会向参与活动的单位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请悉知;
4、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冒用活动组委会名义,向参评者承诺结果并收取费用。
5、请参与活动的候选人及相关组织单位不要相信任何承诺活动拉票、刷票或收费行为,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6、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协会秘书处廖小龙,联系电话13908091210。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承人评选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更好地开展保护、传承、传播工作,表彰贡献突出的传承人和本会会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评选工作由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专家委员会负责,每年牵头成立评审组委会。
第四条 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届,每届获奖人数不超过15人。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 凡四川省内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本协会个人会员,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选,单位会员可以推荐所属范围内传承人参评。
第六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承人评选条件:
(一)已被认定为县(区)级以上(含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非遗传承、实践者;
(二)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三)年度非遗保护工作业绩突出,尤其在推动大众传承、大众实践中成效明显,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扩大传承人群措施得力,在全省非遗传承人群中有一定影响力;
(四)积极配合各级文旅主管部门工作,履行本协会《章程》所规定的义务,参与支持协会工作,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评选程序
第七条 参加评选活动的个人或被推荐人每年度需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参评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 协会评审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形成年度优秀非遗传承人候选人名单,报协会会长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公开网络票选活动,协会秘书处依据票选结果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第九条 被评定为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承人的获奖者由协会授予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负责解释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2019年度
优秀传承人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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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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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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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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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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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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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区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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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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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项目名称(以本级人民政府公布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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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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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级别
(以人民政府公布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最高级别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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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代表性
传承人
(以文旅部门确认的代表性传承人级别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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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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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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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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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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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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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
500字以内
从艺经历,所获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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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先进事迹 |
3000字以内
围绕2019年传承授艺、传播交流、创新设计、获得荣誉、助力公益、助力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对政府和协会工作的支持等方面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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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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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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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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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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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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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非遗工作的相关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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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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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四川省非遗保护协会个人会员,当地从事非遗工作的相关单位、四川省非遗专家、四川省非遗保护协会会员单位、理事书面推荐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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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委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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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