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黄平县自从在全县实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报备制度后,使农村自办宴席的集体聚餐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2016年全县农村自办宴席报备率达99%,群众食品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遏制。
近年来,农村集体聚餐因食品采购、加工和消毒不当,引发的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在各地屡见不鲜,为有效加强农村自办宴席和集体聚餐的安全管理,黄平县自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后,要求村级组织加大对农村集体就餐活动的管理力度,自办宴席的农户在举办宴席之前,要主动向食品安全管理员、协管员、信息员进行申报备案,并做好建档立卡登记工作。
同时,把农村流动厨师纳入建档管理制度,没有取得健康证的流动厨师,一律不得参与从事食品烹制加工作业,厨师每年必须定期作健康体检并依法持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在强化责任落实方面,要求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承办者必须与村(居、社区)委会与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双方共同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负责。
在加工食品过程中,农村食品监管“三员”必须对承办户的餐饮食品、加工场所、用具清洁消毒的监督检查,实行宴席菜品留样和登记制度。通过实施严格的农村集体聚餐报备办法,使群众在聚餐达50人以上的自办宴席,都积极主动到村(居)委会申报,使农村食品安全得到了放心保障。据统计,去年黄平县共有1100户农村群众在开办宴席前都主动向村(居)委会报备,食品“三员”还上门对1097户作备案指导,备案率达99%。(廖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