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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出借银行卡获利涉嫌“帮信罪”被抓

更新时间:2023-04-13 11:37:06点击次数:480663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朱善永 宋鯤鹏)“我还是想不明白,不过是用银行卡帮忙转账,拿了3000元使用费,怎么就变成电信诈骗案件的帮凶?转的明明是他们的钱,和我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干什么我怎么知道?我觉得自己没干什么坏事啊……”这是被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古城派出所抓获的网上逃犯小隋(化名)的自白。与以往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不同的是,他是一名在校大学生。

       今年正在读大一的小隋家住林口县柳树镇。去年11月份,小隋通过网友介绍认识了一位名叫齐哥(化名)的男子。二人熟识后,齐哥声称他在山东有一名做生意的朋友,给员工开工资的银行卡因为申请挂失被冻结了,想用小隋的银行卡周转一下资金,用于给工人开工资。只要小隋本人前往济南市,并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就可以给小隋3000元“使用费”,还可以给小隋报销路费和住宿费。小隋听说自己不用本钱就可以既赚“快钱”又能旅游,随即答应下来。今年一月份小隋赶往济南市,与自称是齐哥朋友的男子见面,入住对方安排的酒店后,小隋将自己的银行卡和相关信息提供给该人,获得3000报酬后兴高采烈地返回家中。殊不知,犯罪分子用他所提供的银行卡洗钱80余万元,他也成为了电信诈骗团伙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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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古城派出所民警梳理网逃信息时,发现小隋被黑龙江省海伦市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民警们循线追踪,通过走访摸排了解到小隋近期刚从哈尔滨返回柳树镇后,架网布控、精准出击,在小隋家中将其成功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小隋已被海伦警方解回。


      警方提示:青少年、大学生要在日常生活学习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积极了解法律常识,不被蝇头小利蒙蔽双眼。非法买卖、出借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等,都会被用于洗钱、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但扰乱正常社会秩序,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还会负相应的法律责任,遭到失信惩戒,甚至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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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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