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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在做好监督前提下 赋予基层干部一定自主权

更新时间:2016-05-18 16:13:36点击次数:657次字号:T|T

      近日,有黑龙江省青冈县的一些群众反映,该县永丰镇政府,截留、冒领了上百户村民的危房改造补贴款,挪用冒领的数额达到上百万元。


  针对群众的举报,永丰镇政府回应称,这钱没有乱用,被挪用和冒领的补助资金,都用在了中心村城镇化建设当中了。补贴款的目的是为了惠及老百姓,用在中心村城镇化建设,将钱补给开发商,来降低房价,也是让老百姓受益的一种方式,而且实际的住楼户也变相得到了实惠。


  举报的群众并不认可这种说法,他们现在最大的担心是,由于被镇政府冒用了危房改造名额,等有一天,他们真正需要进行危房改造时,万一不能享受到国家的政策该找谁说理。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启臻认为,专款专用,这是不需要讨论的事,截留冒领转款,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都会破坏党的惠农政策。


  朱启臻:它反映了这么一个问题,中央政策到下面,有老百姓反映没有被惠及到,这其中有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就是被基层政府截留挪用,当然基层政府可能会认为钱数量少,给老百姓也解决不了大的问题,把它集中起来办大事,可能有这样的出发点,但是它改变了专款专用的性质,使党的惠农政策不能惠及老百姓。这样的行为,从组织原则上讲是非常错误的,因为法律没有规定的事情,不应该去做,应该把授权里的事情做好,危房改造的钱,就应该把危房改造好,使老百姓能够看到党的政策的温暖。如果任由这种截留现象泛滥,党的惠农政策就会受到极大的干扰甚至是破坏。


  在该事件中,青冈县的一位干部认为,当初,镇里的干部也是想给群众办好事,问题就出在,本来应该是针对符合危房和泥草房改造村民的补贴,被“普惠”了,也就是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群众,也享受了这项补贴。


  朱启臻表示,专款的目的,就是为了惠农,避免浪费,避免违法行为的出现,让中央的惠农政策发挥最大的效应,需要在做好监督的情况下,赋予地方基层干部一定的自主权。


  朱启臻:作为基层干部,有很多的苦衷,想办的事办不了,这种情况跟上级拨款的体制是有关系的。强调专款专用,但是从上级政府来讲,并不清楚某个具体的乡镇最需要的是什么东西,款项又不能挪用,浪费的事情也会随之产生,这是一个制度性的问题。在调查中,基层也强烈呼吁,真正了解老百姓需求的,还是乡镇村两级的干部,他们更清楚拿钱来干什么,能够解决农民最迫切的需求,所以在未来的乡村建设中,应该给乡村干部一定的自主权,比如用来建房的钱,怎么用,是用来改造危房,还是用来建造新房,程序怎么规划,这个权力应该交给基层干部,根据实际需要来安排资金的使用,配合比较好的监督,可以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有效性得到提高,避免浪费,减少违法。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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