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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碧落实《村规民约》 成贵州人口计生模范村

更新时间:2016-09-06 09:43:46点击次数:663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9月6日电  被树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贵州黄平县寨碧村,近年来不仅在美丽乡村建设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在社会化管理方面,许多经验还被贵州省各级党委和政府立成标杆,在全省推广借鉴。特别是村两委把大篇幅的人口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后,全村近年来还成为当地远近闻名的人口计生模范村。


   寨碧村的《村规民约》在要求村民实行计划生育中规定:全村坚决杜绝早婚早育和政策外生育,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鉴定。凡政策外生育的夫妇,除依法征收社抚费和完成避孕节(绝)手术外,要缴纳违约金100—1000元;凡有生育信息的户(人),必须在生育后3天内到村委会汇报;在3个月内未上报人口而需办理上户手续的,应缴纳违约金50元;凡是政策外生育需办理上户手续的,应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小组长签字,并缴纳违约金100元后,方能出示办理上户手续。凡违反计生政策农户,根据情节,在2至5年内不得享受国家各种惠民政策。


   同时,为了使村民在教育和医疗上享有相应的保障,《村规民约》规定: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不送子女入学的家庭,将取消各种照顾和优惠;育龄妇女怀孕在临产前,必须入院分娩。婴儿出生后,必须按规定完成全程预防接种,防止传染发生;村民必须积极参加合作医疗,缴纳养老保险,以保证人人病有所医和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等现象。


   此外,为加强家庭的美德教育,《村规民约》还就尊老爱幼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溺弃女婴、虐待妇女儿童、不赡养老人、破坏邻里和睦、道德败坏等不遵纪守法、不诚实守信的行为;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没有依法履行赡养义务的人(户),将暂缓享受一切优惠政策。


   由于寨碧寨将人口管理纳入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使群众在履行“双诚信、双承诺”中,家庭的计生行动已全面步入了法制化轨道。近年来,寨碧村先后荣获了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美德在农家”示范村、全国法制示范村等40多项殊荣。(廖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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