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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供销社独特优势助力农村改革发展

更新时间:2017-02-27 12:03:43点击次数:626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力度,加强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全国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于2月24日在首都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早在2015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作出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这属于全国农村改革的六大任务之一,汪洋副总理在会上强调:供销合作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宣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上发挥更大作用,切实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汪洋充分肯定近两年在河北、山东、浙江、广东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试点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汪洋强调:要重视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坚持为农、务农、姓农,紧紧依靠改革创新,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要强化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改造提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理顺社企关系,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形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要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模式,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推进探索创新,守住风险底线,更加富有成效地抓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当前要重视保障春耕农资供应,稳定农资市场价格。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王侠总结了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具体推进情况,河北、浙江、山东、广东四省交流了近两年来本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会议研究部署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会议认为:服务“三农”是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近年来,供销合作社围绕解决农业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充分发挥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经营网络比较健全等独特优势,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围绕解决“谁来种地”问题,供销合作社在总结山东等地经验基础上积极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放活了经营权,推动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农民还可以进城打工挣钱。目前,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务已拓展到10多个省份,托管面积突破6000余万亩。为解决农产品“卖难”,供销合作社大力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在主要产销区和集散地新建和改造3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全系统共有农产品市场1100家,同时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供销总社去年成立了全国性电商平台“供销e家”,上线品种2.5万多种,其中九成以上是农产品。

  增加农民收入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加快农村发展三大任务之一。供销合作社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湖南、安徽等地供销合作社帮助地方培育茶叶、瓜蒌子等特色产业,促进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分享农业增值收益。针对城镇化带来的农民需求升级新趋势,供销合作社广泛开展社区综合服务,在全国发展了36万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覆盖一半以上的行政村,提供日用品销售、技术培训、养老幼教等综合服务。

  下一步,各省市区供销合作社将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要在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把土地托管服务向全国适宜地区推广,从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向林果等经济作物推广,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托管方式。同时,积极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为广大农民朋友提供生产、加工、流通全产业链服务。三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戴杰帆组织县级涉农部门和镇乡负责同志参加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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