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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载矛盾僵持 今朝法官巧妙化解

更新时间:2014-09-23 12:26:00点击次数:1187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蒋天琴)一场本可以避免的官司却因双方当事人的意气用事谁都不愿意妥协,最终闹上法庭,好在案件承办法官巧妙运用各种调解技巧,促使一场长达十二年的矛盾成功化解,事件的开端还得从2002年说起:

    2002年7月25日,某书店与某中心以及建筑工程开发商李某签订了《购房协议》,某书店购买了某中心七个门市,购房款约为191.61万元。同年9月26日,某书店与某中心及开发商李某签订了《房屋交接协议》后,将该七个门市交付给某书店使用。同年11月19日,某书店又在某中心手中购买了该门市后面的天井及一楼房屋,购房款为46.08万元。合计两次购房款为237.69万元,某书店实际支付209万元,余款28.69万元按合同约定待某中心交付国土证和房产证后一次性支付。

    2004年10月8日,四川武胜县人民法院执行刘某申请执行李某借款纠纷一案中,裁定案外人某书店因购买李某、某中心已用于抵押和法院查封的三个门市,故应代被执行人李某、某中心承担赔偿责任,武胜县人民法院从某书店账户上扣划40万元。

   针对某书店在某银行账户上被扣划的40万元行为,某书店坚持认为是它们在帮第三人即某中心偿还到期债务,应该抵扣某书店应付给某中心的购房尾款。而某中心认为它们并没要求某书店帮忙偿还债务,被扣划的40万元属于某书店与刘某的个人行为,与某中心自身没有任何关系。双方从2002年至2014年初经过多次协商都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某书店拒绝偿还购房尾款,而某中心也拒绝交付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2013年12月11日,某书店将某中心告上法庭。武胜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主持调解工作,希望双方能顺利达成调解,但双方当事人都不愿意做出让步。2014年3月26日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永不言弃的精神促使他在庭审前再次组织当事人做最后的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耐心地解释某书店被法院扣划的四十万元是因为某书店违反查封规定装修查封门市,损害刘某和某银行合法权益构成侵权而进行的经济赔偿款,从法律关系角度上讲,该赔偿款和购房尾款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将赔偿款简单地抵扣某中心的购房尾款。

   最后,经过承办法官的细致讲解,某书店终于接受法院调解建议愿意再次支付购房尾款,而某中心也被承办法官主持调解时真诚的工作态度和过硬的专业技能水平所打动,同意将购房尾款降低至三十五万。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实现双赢,成功化解了十二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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