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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中院到哈密市法院检查验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创建工作

更新时间:2014-09-25 08:31:19点击次数:1190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王晓艳 张晓密)9月19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东野国良率领由审管办、研究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验收组一行到哈密市法院检查验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创建工作。

   验收组一行对照创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对该院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和落实司法公开的工作机制等方面,采取实地查看、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的方式,进行了细致深刻地检查和验收。

   哈密市法院研究室主任详细汇报了该院创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哈密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和自治区高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的意见要求,以实现司法公正为目标,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内涵、规范公开行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司法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促进了司法公正,树立了司法权威,推动了全院工作的整体发展。今年1-9月,该院受理各类诉讼案件4233件,审结3037件,结案率为71.75%;受理执行案件1721件,执结1165件,实际执结率为67.69%,执结标的达3715万元;该院49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584次;通过开展“访惠聚”活动,走访住村群众2307余户,现场化解矛盾纠纷65余起;积极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在“新疆法院网”等网站、媒体发布新闻信息2057篇,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77篇。

   东野国良表示,哈密市法院对开展“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创建工作认识到位、行动迅速、重点突出、亮点纷呈,在硬件设施、制度体制、宣传推介等方面都富有成效,把司法公开举措落实到了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提升了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东野国良强调,哈密地区三个基层法院中巴里坤县法院和伊吾县法院已相继申报成功,今年哈密市法院以“司法公开”主题来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正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最终目的,希望哈密市法院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在以公开促公正上谋求更大创新,争取更大作为。

   作者: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王晓艳、张晓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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