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钱军 秦翠)一个路边手抱小孩的行人突遭横祸,手上小孩受到惊吓,导致刘某十级伤残,引起这次事故的发生竟是一位年轻男孩,凭着 “耍酷”饮酒驾驶着无证摩托车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对受害者置之不理,刘某只好诉至法院。
武胜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于2014年7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诉被告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013年8月23日20时40分,被告李某驾驶无号牌本田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武胜县乐善镇往沿口镇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武胜县乐善镇武乐路移动公司外路段时,将在公路边手抱小孩的行人原告刘某撞倒,致原告刘某受伤,手中的小孩受惊吓的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调查确认,被告李某系无证、饮酒驾驶车辆,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原告刘某无责任。
法官在开庭前对双方进行调解,让被告李某意识到事故后的严重性,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但是李某面对事实态度并不端正。法官只好开庭审理,公正判决李某赔偿给刘某各项费用共计97041.76元。
法官通过办理此案提醒爱 “耍酷”的年轻人们,你们的年少无知不仅是给别人带去了痛苦,也是给你们带去了代价,所以遵守交通法规,无证酒驾,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