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廖建英)2014年10月9日晚22时许,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深夜的宁静:“陈局长,我是申请人易某,我在武汉找到被执行人陈某了,你们快来吧!”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法院执行局陈局长接过电话后,迅速召集执行干警来到办公室,一边嘱咐干警打印随行需要的法律文书,一边吩咐司机把车子加好油,半个小时后执行干警连夜驱车向武汉赶去。
事情还得追溯到2009年6月,易某与陈某因借款纠纷闹上法院。广安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陈某向原告易某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同年12月,易某及儿子易某某与陈某因股份转让纠纷也起诉到广安区法院。广安区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支付易某某股权转让费22万元及利息。陈某不服遂向广安市中级法院上诉,广安市中级法院审理后驳回了陈某的上诉,维持原判。两个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2012年易某及儿子易某某向广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查询了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但陈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中还查明陈某现下落不明,申请人易某也不能提供陈某的下落及财产。案件执行到此,执行法官没有就此放弃,仍积极查询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同时告知申请人易某应多方打探陈某的消息。
2012年8月,申请人易某电话告知执行法官,在湖北武汉发现了被执行人陈某。为了能维护申请人易某的权益,执行法官不顾天气炎热,立即驱车赶赴武汉。连续十几个小时的奔波,等执行法官赶到武汉的时候,被执行人陈某早无踪影。接下来的时间里,执行法官一直不间断地查询陈某的财产情况,申请人易某也在找寻陈某。
当再次接到有关陈某行踪的电话时,执行法官都很兴奋,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武汉,这次不能再让陈某溜了。累了,法官、司机轮流开车;饿了,路边小摊买点零食对付,只为了一个目的---保障申请人易某的权益。10月10日上午十点,在十一个小时的连续奔波下,执行法官终于到达武汉江夏区。看到执行法官,申请人易某如释重负,被执行人陈某主动支付了易某2万元。随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并耐心劝导陈某积极履行义务,但是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在易某的申请下,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陈某带回广安。11日凌晨三点多,执行法官终于回到广安。由于陈某仍不能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在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中,广安区法院认真清理积案,在执行中贯彻“一性两化”要求,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处以拘留措施,彰显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