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池县法院受理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黄某某故意隐瞒财产状况,与法院调查到的真实财产情况明显不符,最终黄某某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2023年9月,黄某某在与段某某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因黄某某拒绝赔偿,段某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黄某某赔偿原告段某某10万余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岳池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督促其履行义务,但黄某某都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
经法院调查,黄某某在事故发生前直至案件执行阶段,一直从事食品加工工作,其在向多家超市及市场商户送货时都以其妻子名下绑定的支付宝二维码收取费用。岳池县法院依法拘传黄某某,黄某某承认了不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的违法事实,岳池县法院依法作出对黄某某拘留15日的决定并送公安机关执行。
在执行拘留1日后,黄某某才幡然醒悟,认识到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并写下“具结悔过书”,也委托其亲属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了部分款项。随后,申请执行人段某某书面申请提前解除对黄某某的拘留措施,综合考虑其悔过表现,岳池县法院提前解除了对黄某某的拘留。
该案系岳池县法院开展“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的一个典型案例。专项行动中,对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