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心组织,责任到人。院党组专门召开了转变执行作风清理执行积案的动员会,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学习和领会最高院和省高院文件精神,并成立院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制定出详细有效的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干警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清理积案工作。
二、对已经登记在册的执行积案进行全方位检查。以是否执行到位为标准对所有积案进行一次梳理,按照“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被执行人有部分履行能力”、“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特殊主体案件”等进行分类造册,通过案件的清理、甄别工作,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因案施策,研究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早调查、早执行,防止新的积案产生,最大限度减轻执行工作压力。
三、借助“点对点”查控系统快速维权。“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是法院与银行、房管等部门联合建立的信息平台,它利用专用网络连接,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房管等集约查询、查封、冻结及扣划。在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执行活动中,该院落实清理积案“回头看”制度,将未执结老案中的被执行人信息录入查控系统,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进行细致分析研究,分别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力争最快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推进执行威慑机制,依法、适时、果断地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各种强制措施,形成强制执行态势,使被执行人在法律威慑和情理感召下自动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截至9月底,该院共执结积案54件,执行标的127.5万余元。通过这次清理积案活动,执行干警切实转变了执行理念和执行作风,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执行能力和执行水平,为加快广安区全面实现小康,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