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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武胜县法院柔性调解促和解 “两难”变“双赢”

更新时间:2025-04-20 10:01:27点击次数:479991次字号:T|T


     近日,武胜县法院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断贷”纠纷。某银行以购房者李某8次逾期偿还按揭贷款为由,要求解除按揭贷款合同并一次性收回全部贷款本息。经武胜县法院深入调查、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清偿逾期款项并承诺严格履约,某银行同意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案情回顾:八次逾期引发合同危机

     2021年,李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贷款52万元购置刚需住房。后因家庭突发变故、收入锐减,李某累计逾期还款8次。某银行依据合同约定诉请解除合同,要求李某立即偿还全部剩余贷款40余万元。庭审中,李某承认履约瑕疵,但已重新找到工作,会尽快筹款结清逾期本息并承诺严格履约,恳请继续履约。


抽丝剥茧:探寻纠纷化解最优解

     承办法官并未机械适用“逾期即解约”条款,而是立足“实质解纷”展开三重审查。01.履约现状:确认李某已在庭审后清偿逾期款项并按照合同正常还贷,违约情形已予以纠正。02.解约后果:若解除合同,李某将面临房屋被拍卖、征信受损、无房屋居住等一系列问题,某银行亦需承担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风险。03.修复可能:李某系短期失业导致资金周转困难,非恶意违约,具备持续还款意愿与能力。


情法交融:司法调解传递法治温度

      承办法官一方面向某银行阐明机械解约可能引发借款人失房、银行坏账的双输局面,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李某制定还款承诺书。经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合同继续履行。李某继续按合同分期履行,同时承诺任何一期违约即视为分期履行到期,某银行也可直接就剩余款项全部申请强制执行,打消了其对后续可能再次进入诉讼的顾虑。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刚需家庭“居者有其屋”,避免衍生安置、就业等社会问题,又确保银行债权以“细水长流”方式全额实现,降低不良资产率,实现双赢。“合同解除应是最后手段,而非唯一选择。”承办法官说道,“既要维护金融秩序,也要避免因‘一案结’导致‘多案生’。”(吴张立)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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