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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一年女子悔婚,男方索还恋爱开销

更新时间:2014-11-13 16:04:38点击次数:1643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倪阔  吴佑兰)青年男女小李和小张相恋一年,在即将步入婚姻殿堂时,女方小付悔婚。认为人财两空的小李向小付索还恋爱期间的花费,遭到拒绝后,提着棍子、带领亲戚大闹女方家。顾县法庭法官及时介入,经过调解,双方最终化干戈为玉帛。

 

四川省岳池县顾县镇李家堂村男青年小李和邻村女青年小付恋爱交往。恋爱期间,为讨小付欢心,小李出手阔绰,买衣服、请吃饭,花费了近3万元。交往一年后,双方眼看着就要谈婚论嫁时,小付却反悔了,不愿和小李结婚。人财两失的小李一怒之下向小付索还恋爱期间的花费。而小付则认为恋爱期间的花费纯属自愿,拒绝偿还。双方的矛盾逐渐激化,1019日,李某拎着一根棍子带着本村十几个亲戚,来到付某家大吵大闹。

 

在当地进行巡回审理的顾县法庭法官曾晓红偶然得知此事后,带领法警张贵林及时介入此案,与当地村调解委会工作人员一道将李某拉到一边,在平息了他的情绪之后,进行耐心劝说:“从法律上讲,恋爱期间所花费的费用确实是属于自愿,不应该平分或者赔偿,纠集亲戚闹事更是不该。”在李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曾晓红、张贵林又来到付某家劝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多方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付某把李某在恋爱期间为其购买的东西折合成人民币两万元退还给李某,李某与付某解除恋爱关系。一起民间婚姻纠纷在顾县法庭的调解下圆满解决,双方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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