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钱嫄)近日,同一交通事故引发的三个关联案件,案件的当事人或为原告或为被告,互易身份打起了连环官司。
2014年5月29日上午,某法院法官驾驶单位警车,沿四川省岳池县境内省道203线从岳池县罗渡镇往华蓥市溪口镇方向行驶,行车途中,该干警在超越同方向行驶的一轻型货车时,与对向行驶的彭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擦刮,致使车辆失控,失控车辆又与邓某驾驶的另一对向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此次事故导致一驾车人死亡,以及邓某驾驶的小轿车搭乘的一乘客受伤,并致邓某驾驶的小轿车和同向行驶的轻型货车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双方责任进行了认定,但就如何赔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事故涉及的多方当事人同时诉至法院,分别将对方作为被告要求赔偿各项损失。目前该三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