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廖建英) “坚持公平正义,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服务民生则是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2015年1月,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拉开了“司法大拜年”的序幕,用实实在在的惠民效果回报群众,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新春佳节。
2011年5月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胡某因交通事故发生纠纷,南充市嘉陵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胡某不服提出上诉,南充市中级法院遂作出终审判决:胡某赔偿陈某44341.37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未履行赔偿义务,陈某便向南充市嘉陵区法院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胡某系广安人,嘉陵区法院于2014年10月将此案委托广安区法院执行。
广安区法院历来重视外地委托执行案件,立即安排专人立案并运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胡某的财产,后对胡某所有的一辆货车进行了查封,但不知车的下落。为了能尽快维护陈某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庚即联系胡某,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告知申请人陈某积极提供有关胡某的其他财产线索。
近日,申请人陈某打来电话,说已经查找到被执行人胡某的下落。听到这个消息,执行干警立即赶赴现场,最终在高速路口拦下了胡某的丈夫杜某,并当场扣押了胡某所有的渝牌货车。随后陈某与杜某一起来到法院,执行干警庚即组织双方协商解决此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胡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陈某41000元,陈某放弃剩余款项。从执行干警手上接过这四万余元的赔偿款时,陈某对干警快速维权感激不已:“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今年我能过一个放心的春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