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徐龙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要求,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狠抓执行落实,不断加强评估、拍卖机构选定管理规范化工作,增强评估、拍卖工作的透明性,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一是不断规范评估、拍卖机构的选定程序。实现计算机随机摇号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坚决杜绝在评估、拍卖机构选定中的违规行为,中院认真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所有评估、拍卖案件的机构选定工作均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实现电子摇号选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全面启动评估、拍卖机构的网上摇珠工作。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化。各级法院成立了负责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部门及工作人员。严禁案件的审判、执行部门参与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及当事人协商选定、法院指定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情形发生。在选定评估、拍卖机构时应当通知有关审判、执行、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和双方当事人现场监督机构选定工作,选定机构确认书应当有上述人员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