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颜飞)今年以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案件审限管理,建立实施审限跟踪、警示、督办机制,各类案件审理期限大大缩短,审判效率明显提高,有效地杜绝了超审限案件发生。
一、实行审限跟踪、警示机制。针对各类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的审执周期,对案件审执期限进行跟踪。对在法定期限内不能有效审结的案件,提醒案件承办人在临界审限内办理审限变更手续。
二、对临近审执限案件建立督办制度,由审监庭对案件审限进行监督管理,对临近审限未结案件,将要求承办人逐案说明情况,督促承办人在审限内审结案件。
三、严格审限变更审批手续,对需要变更审限的案件,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办案系统提出审限变更申请,同时录入证明材料,按照报批程序分别报庭室、分管院长、院长审批。
四、建立长期未结案件通报制度。审监庭对违反审限管理规定及因承办人自身原因造成长期未接案件,低效案件进行定期通报,并纳入本院对部门、法官的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