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刘刚 王新飞)3月19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召开工作例会,集中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并就刑事审判实务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养文主持并讲话,两级法院刑事审判人员参加了会议。
赵养文指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直接关系到刑事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于严厉打击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规定统一了法律适用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事项的范围、程序、移交材料等事项。希望两级法院刑事审判人员要将其学深入、吃透、用好,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执行相关规定。同时两级法院要对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和总结,从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