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郭其伦) 近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小区业主联名起诉城管执法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陈大太等33业主居住在位于广安市城南万盛西路的广安市西溪市场住宅小区内。
西溪市场于1998年建成,目前已形成集服装批发、小吃摊区、水果摊区和农民卖菜滩区一体的综合市场,6条小巷道进出市场形成开放性格局,附近农产品自产自销习惯性地到该市场买卖,历史成因,导致管理极为困难。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商贩占用道路、停车位甚至是楼梯通道经营,市场垃圾不能及时清理,商贩私拉乱接电线。严重影响小区的生活环境,妨碍小区业主的正常通行。小区业主不堪忍受,遂诉至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广安市某城市管理执法局履行法定职责,将西溪市场内所有巷道恢复正常通行,制止商贩占用小区公共面积的行为,还小区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被告广安市某城管执法局认为,小区内本身是市场,该小区内的商贩经营问题,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同时,被告在无法定管理职责的情形下,根据广安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创卫、创文整治行动,已多次积极配合进行了集中整治。原告的诉请无法律和事实上的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