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李芳)5月4日是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施行、新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施行、最高人民法院调整级别管辖通知的首个工作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分管立案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东野国良,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贺军以及行政审判庭庭长张志平,于当日在立案大厅现场值班督导登记立案工作的实施。
督导中,院领导对立案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起诉、申请,一律依法受理,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二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立案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高效地做好立案接待服务工作,对需要补正的事项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及级别管辖新变化导致受案法院发生变化的必须做好释明工作。三要注重及时总结,对登记立案特别是行政起诉案件的登记立案带来的新问题新情况,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主动探索解决办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确保登记立案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