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通讯员敖挺)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专题学习、签订责任书等方式确保中办、国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真正在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中架起了“高压线”,竖起了“防火墙”。
一、组织全院学习,确保认识到位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各庭室(部门)采取自学和周五集中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和领会“两个规定”的各项要求,同时根据法院工作实际,重点延伸对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进行了学习。
二、领导率先垂范,确保落实到位
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守“两个规定”和“两个办法”,不插手过问非分管庭室(部门)的案件,对于分管庭室(部门)的案件进行监管指导时要严格按照程序书面批转,全程留痕。各业务庭中层干部在对案件行使管理权限时,相应的意见建议也要留痕。
三、与考核工作挂钩,确保贯彻落实力度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办案人员如实记录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办案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岗位目标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要求对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不管是谁、不管采取什么形式,都对过问案件的情况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完善相应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加紧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登记表和法院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登记表,并要求干警如实填报,将相应材料存入案卷,并送纪检监察相关部门,对来自党政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涉诉涉法督查件进行登记汇总,定期向党委报送反馈。同时为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制定了保护性措施。
五、签订《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内部人员不干预及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结合自治区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要求,于7月10日组织全院220余名党员干警层层签订《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内部人员不干预及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切实发挥好签字背书的约束、规范作用,确保全院干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审判纪律,恪守廉洁底线,维护司法权威。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干警记录到位,确保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对于非正当过问案件的干警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视情进行通报。对于不如实记录的干警将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根据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