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吕中蜀 谭川)近日,邻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尽心尽力为80多岁老年人胡某某、文某某赡养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服务,协助补全相关手续,并及时立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10月16日,邻水县牟家镇的胡某某、文某某径直来到邻水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要求起诉文某某子女(胡某某继子女)给付赡养费。因为胡某某、文某某不识字,加之年龄大,又没有起诉书,所以立案庭工作人员也不知道其子女的具体身份信息情况,不便于立案。立案庭庭长刘邻波获悉情况后,立即向牟家镇人民政府发函,希望牟家镇人民政府调查并提供胡某某、文某某三个子女的身份信息。
10月19日,邻水县牟家镇人民政府核实了胡某某、文某某子女情况并函告邻水法院立案庭。刘庭长了解到:1970年农历11月,文某某带着其与前夫所生2个子女与胡某某再婚。婚后,二人尽心尽力将两子女抚养成人(长女外出,至今下落不明)。现胡某某、文某某年老体衰,无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到法院立案请求判令二被告每月给付生活费500元以及医疗费用。由于二老不识字,不能写民事诉状,刘庭长庚即安排李莉副庭长代其写好《民事诉状》。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同意其缓交诉讼费,并当场予以立案。两位老人感动得泪流满面,连声称谢,立案庭在场的干警齐身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