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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地区法院系统五举措严格规范纪检案件线索处置

更新时间:2015-10-26 13:15:30点击次数:820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通讯员敖挺)2015,阿克苏地区法院系统严格按照《阿克苏地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暂行办法》等规定,积极探索问题线索管理的有效方法,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和水平,促进了线索管理和处置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严格归口管理

 

地区法院系统根据相关规定对群众来访、来信、电话举报、上级转办、有关部门移交等方式受理的纪检监察范围内线索,专人进行统一编号、逐一登记、分流处置、集中管理。

 

二、坚持集体排查

 

地区法院系统坚持定期召开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对案件线索筛选、甄别,对内容真实、有成案价值、有挖掘潜力的线索进行分类评定,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处置标准明确每一件线索处置方式,由监察处按照集体排查确定的拟办意见做好案件线索分级分类管理,进行登记备案。

 

三、建立信息台账

 

地区法院系统建立健全了案件线索办理信息台帐,详细记录线索受理登记、集体排查、领导签批、移送转办、暂存等环节的处置情况,确保每件线索从受理到办结的过程得到有效管控。

 

四、强化案件督查

 

地区法院系统根据院领导批办意见和案件线索的轻重缓急程度,通过自办或将案件线索转交相关县(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或中院个庭室(部门)核查,并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通过《案件线索受理登记表》、《案件主办人审批表》、《初步核实呈报表》、《立案呈批表》和《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随时掌握案件来源、去向和进展情况,切实做到案件线索件件有登记、分流有去向、查处有结果。

 

五、积极拓展纪检案件线索处置平台

 

地区法院系统进一步完善了四级法院举报网站联网运行机制,规范举报受理、线索核查的工作流程,切实加强了对县(市)法院举报受理核查工作的实时监督和指导,有效防止了线索处置随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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