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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老龄办开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活动

更新时间:2015-11-10 12:36:01点击次数:981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孟凡永)淄博市老龄办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根据《淄博市法制办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开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活动的通知》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和“六五”普法规划,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依法行政和法制政府建设的部署,以增强法制理念、提升法制思维和法律素养为目标,以集中学习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为抓手,着力推动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稳增长调结构,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总体要求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市老龄办通过开展学法活动,对根本性、基础性的行政法律法规做到“懂”,对与所担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通”,对履行职责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做到“精”和熟练运用。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教育。把宪法法律列入班子成员的学习内容,2015年集中开展一次宪法专题学习。要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重点对象的重中之重,采取班子成员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律讲座、参加党校学员法律培训、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各种形式,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的学习,着力培养领导干部和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意识和能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切实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结合宪法宣誓活动,大力宣传宪法,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追求。

 

二是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采取组织收看视频宣传、集中培训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法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等形式进行。通过扎实有效的学法活动,做到学法人员全覆盖,内容全落实。


三是大力推动宪法进公共场所。在公共活动场所摆放宪法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制宣传活动一条街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等公共设施开展宪法宣传,拓宽覆盖面,强化渗透力,扩大影响力。


四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策划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把“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引向深入,推向高潮。

   

五是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做到学法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人人建立学法笔记,作好每个专题的学习记录,坚持做到有组织、有教材、有笔记,并及时征订学习法律用书和学习资料,在做好自身学习外,加大相关涉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办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制水平,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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