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孟凡永)近日,市法律援助中心、淄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博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四家法律援助中心被省老龄办、省综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和省司法厅联合命名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四家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创新老年人法律服务举措,积极开展老年人维权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积极为老年人维权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2013年以来,共办理赡养纠纷、抚养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等各类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60余件,接待来访2100余人次,免收法律服务费150余万元,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近年来,中心先后获得“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
淄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完善工作网络,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与区老龄委联合成立了淄川区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站,实现了“零距离”敞开式服务,有效解决了服务老年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对70岁以上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开展专项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积极参与区局组织开展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敬老院、老年公寓、村(社区)等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
博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秉承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的宗旨,努力践行职责使命,积极开展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工作。2012-2015年度办理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案件52起,为300余名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针对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空巢化趋势日益明显的社会现实,将家庭赡养等领域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列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服务力度,强化便民措施,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在区老龄办建立了博山区老年人法律服务联络处,设立4152148老年人维权热线电话,方便老年人进行法律咨询和寻求法律服务。
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以保障服务民生为宗旨,以尊老爱老敬老助老为切入点,贯彻“应援尽援、优援”原则,构建维权网络、整合维权资源、壮大服务队伍、细化服务流程、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拓宽老年人维权服务领域,着力为辖区老年人帮困解难。自2003年成立以来,共接待老年群众8200多人次,解答咨询3600余件,代写诉状1200多件,办理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600余件,为老年人追回赡养费、抚养费、遗产继承份额、劳动报酬等3500余万元,收到群众感谢信件、锦旗等100余件。2014年在全县政风行风万人评活动中荣获“十佳科室”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