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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邻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实效

更新时间:2016-05-30 14:26:35点击次数:578次字号:T|T

        

  依法履行实职 司法取得实效


                           —— 2周年人民陪审工作之我见


冯胜骅


     在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理案件,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工作中,四川邻水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对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案件审理、对案件当事人的法律教育、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的积极作用。在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工作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办案,依法作为,即讲法律、讲道理,又讲政策、讲原则;即讲人性、讲关怀,又讲技巧、讲艺术。大胆开拓,勇于创新,努力促进司法的公开公正公平,强力推进司法的不断进步和健康发展。


     法官文明礼貌待人    司法和谐公开公正


      “你好!请问你是某某某老师吗?我是邻水县人民法院政治处、民事(刑事)某庭的某某某。你是我们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请你于某月某某日(星期某)某某时、某某分,到我们县人民法院办公楼某楼某某某室第某审判庭,参加一个民事(刑事)案件的陪审工作。审判长是某某某,书记员是某某某,另一个陪审员是某某某,你听(记)清楚了吗?好......再见!”。笔者在每次接到邻水县人民法院的陪审通知时,电话里总是传出同样如此礼貌温柔的通话信息,这样的文明亲切用语,使我们人民陪审员感觉到十分的和蔼和和谐,特别的优雅和亲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如此具有规律性的每周星期五,通知和安排下一个星期的人民陪审工作,使还在工作的陪审员好调剂好自己的日常工作,使已经退休的陪审员好安排好自己的退休生活,思陪审员之所思,想陪审员之所想,为陪审员之所为......


        2014年5月,我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发【2005】1号)文件规定,按照“自愿报名、法院审查、人大任命”等具体要求和组织程序,光荣的成为了邻水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2年来,我通过零距离的接触邻水县人民法院的各位院长、庭长、审判长和书记员,他们的文明礼貌行为、和谐公正审案、坚持法律准则、坚持秉公执法、坚持认真负责和保持法官素质等,使我感到十分的敬佩。在案件的全程审理过程中,在开庭审理之前,首先就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或原告当事人的《民事诉状》和《案件卷宗》给予人民陪审员阅读,让人民陪审员充分了解案件的情况,全面掌握案件的事情,完全熟悉案件的经过。在案件审理之中,一是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有效性、合法性”。二是对嫌疑人的“主要作用、犯罪事实、行为能力、犯罪性质、认罪态度、数额大小、产生后果、社会危害程度”。三是对受害人“赔礼道歉、精神抚慰、积极赔偿、返还损失、得到谅解、同意调解”,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对案件审理的建议和意见。在案件审理之后,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广泛征求人民陪审员对案件审理“事实认定、适用法律,量刑量额”的意见和建议,使人民陪审员充分发表自己的独特见解和立场观点?提出自己的实际想法和具体看法。体现了邻水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对于来自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文化、不同职业的人民陪审员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尊敬和最大的尊重,体现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反映了司法执法公正的正能量,彻底改变了以前那种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形式现象。特别是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的审判长和书记员的工作作风,苦口婆心、平易近人,耐心教导,公开公正,公平正义。认真分析案例,细致剖析案情,严格依法办事,进行合理判决,维护了国家法律尊严,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利,值得大力倡导和积极点赞。使人民陪审员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司法公开的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司法公平的见证者,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言人,以确保当事人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和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真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维护司法的严肃性。


       我经过亲自参与对案件的陪审工作,使人民陪审员有职有责,学到了以前自身工作没有的知识,受益匪浅,深受启发,很受教育。使人民陪审员进一步提高了履行职责的能力,具有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陪审形象。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案件陪审,提高陪审履职水平。主动与法官进行业务对接,起到联系案件当事人与人民法官的纽带作用和法律与案件的桥梁作用,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遵守审判纪律,保守案件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依法履职,坚持公道,和谐陪审,保障公开,惩恶扬善,伸张公正,维护尊严,促进公平,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人民法院的审判庭    学习法律的教育庭


     “本案当事人周某某(被告人):你今天受到了国家法律的惩治与法律的教育,面对本案的事实,你要深刻的反省自己。从今以后,要吸取教训,清醒头脑,明辨是非,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对自己造成的损失,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要认真改造世界观,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学法懂法,知法守法,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按法做事。将来出狱之后,学一个正当的职业,赚钱养家,孝敬父母,照顾妻子,关心孩子。报效祖国,回报社会,尊重他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热爱人民。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担当和有责任的一个新人......”。作为邻水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我们在每次参加陪审了邻水县人民法院法官审理的刑(民)事案件之后,总是要亲自见到和亲眼看到个个人民法官,他(她)们针对不同的刑(民)事案例和案件当事人,实行分门别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采取同样的情感,不同的教育方式,进行正面的法律知识指导和实施相关的法律辅导教育,对号入座,到点到位。


      “本案当事人(原告)廖某某(女方):你16岁就自由恋爱耍朋友,17岁就未婚先育。那时,你不知法、不懂法、不知事、不懂事,年幼无知,我十分的同情你和特别的理解你。但是,你今天已经年满26周岁了,是成年人了,应该知法、懂法,知事、懂事。你与本案(被告)廖某某(男方)的婚姻问题,要慎重的考虑是和好还是离婚?婚姻事情要前思后想,想好了才能做出决定。要知道离婚对于你年迈父母亲的沉重打击,父母亲是否生气和是否怄气?对于你年幼子女的极大伤害,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从小就失去父爱,成为单亲家庭,在他成长的过程中埋下的阴影是无法的估计和无法的挽回。不要一时的冲动,盲目的提出离婚,盲目的追求新的生活,要好好的考虑清楚,好好的思考成熟,三思而后行,不要把婚姻当成儿戏。不要只是看到对方的缺点,要多看到对方的优点,要多想到你们曾经的甜蜜和曾经的相爱。不要始终认为他不对,要多从自己的身上找问题,一分为二,一个巴掌拍不响。要充分考虑到,将来的重组家庭,双方都有子女,经济上相互怀疑,生活上互不信任,始终搞不好团结,那时更为的伤心、更为的难过、更为的痛苦,将来就后悔无及,要为自己当初的行为买单。不要为了一时的高兴,毁了自己的一生,不要为了一时的幸福,换来一生的痛苦......”。对于夫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邻水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又是这样的进行耐心教育劝导和开展真情思想疏导的。


          “这是心里呼唤,这是爱是奉献,这是人间的春风......。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幸福之花处处开遍......”。这首十分深情动感的优美歌曲,不少的男女人士都很熟悉,甚至还能哼上几句,包含着她特殊的深情和特殊的厚意......。 国家的法律具有它的硬度也具有它的温度。硬度是人人平等,铁面无私。温度是保护弱者,柔情和谐。有问题来法院,来法院没问题。据我们所悉, 邻水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对酒后驾车的当事人,教育他(她)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要高高兴兴出车,安安全全回家......”。对合同借贷纠纷的当事人,教育他(她)们要“坚守公平,诚信待人,合法经营,有借有还,到期归还,再借不难,亲兄弟明算账,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打架斗殴的当事人,教育他(她)们要“遵章守纪,和谐友善,坚持正义,做合格公民,......”。对吸毒贩毒当事人,教育他(她)们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他(她)们坚持以人为本,开展父母般的温暖教育,人性化的感化教育,人情味的关爱教育,进行倾情指导教育,实施思想引导教育。通过耐心细致,苦口婆心,语重心长、良心用苦,轻言细语,一片的真心引导,体现了邻水县人民法官对当事人的真诚关心、真心爱护,热情帮助,大爱无私,人间真情。一次次的教导,一次次的感受,一次次的分享,一次次的感动,使我们亲身感觉到邻水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就是帮助和挽救案件当事人的法律教育庭。

        普通的人民陪审员   民事的人民调解员

         “感谢!感谢!真的感谢!我发自肺腑的感谢邻水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某某某,是他付出的不懈努力和奉献的辛勤劳动,调解了我们夫妻的离婚纠纷,恢复了我们的夫妻感情。为我们做了一件好事情,使我们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真正的感谢他......”。 2015年5月18日,家住邻水县鼎屏镇北街的居民艾某某(原告)和居民卢某某(被告)夫妇,从邻水县人民法院的大门口走出来,在“世纪豪苑”的右侧旁边,满脸显露出特殊的笑容,十分高兴的如此说到。


      据悉,居民艾某某(男方),2015年5月11日,向邻水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诉居民卢某某(女方)离婚纠纷一案。同年5月16日,邻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某某某同志,通过在北京度假的邻水县中学退休教师冯某某和艾某某夫妇得知这一信息之后,立即电话与原告艾某某取得了联系,约定了与他在“世纪豪苑”见面。通过详细了解原告艾某某的离婚理由与离婚事实,调查了与原告艾某某和被告卢某某相识的知情人士,经过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做大量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的劝导。使原告艾某某充分认识到,离婚对他“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小孩、和睦的家庭”带来的重大伤害和对“安定的社会”带来的极大危害,自己深思远虑,最后原告艾某某当即自愿决定,放弃离婚的想法和离婚的念头。人民陪审员某某某,趁此机会,趁热打铁,马不仃蹄,抓住时机,立即给原告艾某某拟写了《撤销离婚申请书》,于同年5月18日和原告艾某某一道,亲自交给了邻水县人民法院的案件承办某某某法官。案件承办某某某法官特别重视这一离婚案件,通过询问原告艾某某和被告卢某某2个当事人,双方都看重在父母、子女和共同建立的家庭之上,原告艾某某愿意撤诉与被告卢某某妻子合好,不再与被告卢某某离婚。承办案件某某某法官当即受理了原告艾某某的《撤销离婚申请书》,庚即同意了原告艾某某的撤销离婚诉讼请求。


      经调查,原告艾某某系四川省邻水县鼎屏镇人,被告卢某某系四川省大竹县团结乡人,2人于1997年3月相互认识并建立了自由恋爱关系,2003年5月,双方在邻水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邻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为合法夫妻,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结婚之后,2006年01月育有一共同的女儿。原告艾某某、被告卢某某一家5人(原告的父、母)的经济生活来源,一是靠原告艾某某和被告卢某某夫妇在邻水县粮食局农贸市场,共同经营一副食咸菜摊。二是靠原告艾某某父亲的退休费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原告艾某某在《民事诉状》上称,被告卢某某长期不经营摊位、经常到茶馆打牌、从来不节约开支、不好好照顾父母、经常吵嘴唠叨、夫妻感情破裂。经人民陪审员某某某的深入调查,根据被调查人(原告艾某某的姊妹、姐夫、农贸市场摊位业主)等事实证明,原告艾某某所述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不符合事实,纯属是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编制的一些谎言谬论。因此,人民陪审员某某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和《老年人权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遵循“遇到事情找法,办理事情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原则,按照“一日夫妻百日恩,床头打架床尾和”的道理。经过反复做原告艾某某的思想工作,采取列举实际离婚案例给予教育帮助,通过离婚后的利弊关系平衡分析,以法说理,以例说案,以情说人,动之以情,以理服人,实事求是,讲清道理,摆明事实,使原告艾某某深受启发和特别的感悟。最后,原告艾某某充分认识到离婚的不利因素和产生的严重后果,决定撤销离婚民事诉讼,不与被告卢某某离婚,愿与被告卢某某重归于好,共同建立“幸福美好、和谐美满”的小家庭。


      据了解,人民陪审员某某某是邻水县某某局的一名退休干部,他是在2014年5月,被邻水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的一位人民陪审员。2014年10月,他成功调解了邻水县某某人民医院原告张某某(女方),诉邻水县某某镇中学被告李某某(男方)离婚纠纷。2015年5月,成功调解了邻水县某某事业保险管理局冯某(女方)与邻水县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万某(男方)离婚纠纷。使3个不一样的家庭、3对不一样的夫妇,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和正常的工作,他(她)们的感情达到了平静状态,有一个圆满的婚姻、完整的家庭和健全的夫妻,破镜重圆,花好月圆,各方面均已和好如初。


      “时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 。我通过参加邻水县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陪审工作,亲身体会到邻水县人民法院创新司法改革,大胆探索实践,依法履行法律职责,使审理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案案公平,件件公正,没有一个上诉案件,司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人民陪审员,全面掌握案件的事实真相,依法作出“合法、合理、合情”的判断,当庭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法律教育,指出当事人所犯错误对“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危害、影响、损失”。教育案件当事人,要以此为戒,深刻反省,痛定思痛,彻底悔改。通过对当事人的法律教育,要求当事人要改造思想,重新做人,将来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人、有利于人民的人,为建设社会主义作出自己的贡献。经过人民法官的正确引导,加强陪审业务的指导,使陪审员很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积极参加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陪审工作和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真真切切的光荣的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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