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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赴岳池县调研

更新时间:2016-06-07 10:14:59点击次数:2049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6月1日四川广安电(匡雄英)6月1日下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萍深入岳池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重点对该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和“作风规范建设年”工作提出要求、指明方向。广安市委书记侯晓春、市委副书记肖有才、广安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治、岳池县委书记郑鹏程陪同调研。

    王海萍院长先后实地调研了岳池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详细了解了该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和“作风规范建设年”等工作开展情况,仔细询问了该院近年案件情况和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计划、方案、措施,并视察了法院文化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座谈会上,王海萍院长在听取了岳池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和“作风规范建设年”工作汇报后,对岳池法院这两项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王海萍院长指出,最高法院定的是两到三年解决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回应社会对执行工作的关注,岳池法院要用好执行警务化和联络员制度,争取在一年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一是要在有条件的基础上来解决执行难,并向社会广泛宣传,向党委积极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那部分案件。二是要解决消极执行和规避执行两大问题,整合执行力量,尽快建立网络查控体系,挥发信用约束惩戒作用,用足强制制度和手段,抓典型教育作用。三是要结合岳池实际创新方式解决执行难。岳池农村人口多,可以探索劳务折抵欠款,或将土地使用权变现作股份还债,要把执行与农村这个特点相结合,要多点思路和办法,尽量把债权债务关系终结。法庭案件要尽量调解,不要形成执行和信访案件。四是要用好执行救助资金,党委政府要在政策和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法院要要用好用出效果来,还可以与民政对接,这样对岳池的发展、培育法制力量将起到积极作用。

    王海萍院长强调,解决执行难不仅是一项具体的工作,更要把它上升到法制环境的建立、司法公正的推进这样一个高度来认识,要具体抓、抓具体,岳池法院执行案件数量不大,应该走在一年内解决执行难的法院先列,要把各方面力量整合起来,相信岳池法院完全有条件基本解决执行难。

    广安中级法院院长郑治代表两级法院对王海萍院长的指导表示感谢,并要求岳池法院要认真研究,结全广安中院的方案细化措施,必须在一年里解决执行难问题。

    岳池法院院长孙永红最后表示,岳池法院将向先进学习,大步迈进,有信心和决心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用工作实绩向王海萍院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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