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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司法局:纠纷速化解 老人乐安居

更新时间:2020-03-20 16:01:34点击次数:63651次字号:T|T

      “你好,是司法所的卢虹宇同志吗,我们村的一个老年人高某和前儿媳赵某一大早突然就吵起来了,我们在现场根本劝不住,有可能发生打架纠纷,请你们快来帮忙协调一下!”

      近日,高县复兴司法所负责人卢虹宇接到娱乐村支部书记的一通“急电”,来不及细问,为了让纠纷不激化,避免现场事态升级,发生“民转刑”事件,司法所立即联系了派出所的同志,一同火速赶往现场。

       到了现场,就看到当事人双方正在“针锋相对”激烈争吵,虽然纠纷双方年纪相差甚大,但吵起来谁也不让着谁。司法所负责人卢虹宇首先上前安抚老人高某。卢虹宇对老人说:“高老辈你也上了点年纪,天气也冷,要注意身体哦,有啥子事情你坐下来慢慢说吧。”  待双方停止争吵后,经了解,原来乙方赵某,是高老辈的前儿媳妇。离婚时协议上约定房屋归赵某所有,但要留一间屋子给高老辈居住。现在赵某晚上要把自己养的鸡关进屋并且上锁,但关鸡需要经过高老辈住的屋子,高老辈认为这是赵某要试图赶他走,而且锁了门他进出十分不便,遂百般阻拦,意欲把门打烂,所以曾经的一家人变成了今天的剑拔弩张。  

       司法所、派出所和村干部经过商量后,决定先把两人分开进行劝说,由司法所、派出所和高老辈的大儿子对其进行开导,倔强的老人也不听大儿子的话,也不愿搬走住大儿子家,偏要住在这间屋子。村书记对赵某进行劝说:当初你和他儿子离婚协议上也写明了,要留一间屋子给老人住,大家要讲诚信。卢虹宇此时进一步讲:虽然你们现在不是一家人,但也要珍惜过去的感情。感情伤害了,就不容易恢复,人怕伤心、树怕剐皮,今后大家都不好相处。经司法所、派出所、村、组干部共同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一是由赵某出钱在高老辈居住的房间外再开一道门,方便其进出,屋内的那道卧室门进行封闭;二是老人以后不住了,该房仍归赵某所有。互不让步的双方经过调解,又和谐相处了。(卢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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