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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包儿匠”市场扒窃 一审获刑六个月

更新时间:2014-03-28 13:57:11点击次数:1196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陈志)近日,武胜县人民法院对在农贸市场扒窃的“摸包儿匠”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黄某某在2013年10月至12月期间,在武胜县万善镇农贸市场等处先后扒窃三次,盗得手机3部。武胜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在公共场所扒窃公民财物,其行为以触犯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并结合其认罪、退赃、前科等情况作出了上述判决。
  在此,法院正告那些将要实施扒窃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多次在公共场所扒窃不论金额大小均已盗窃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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