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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江安县迎安司法所“四个+”宣传《社区矫正法》效果好

更新时间:2020-07-09 11:47:53点击次数:89571次字号:T|T

      本网讯(王昌莲 罗虹)《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增强辖区内干部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迎安司法所在迎安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多种形式、各个层面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专项活动,全镇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村组干部深入学、矫正对象全面学、人民群众广泛学”的良好氛围,取得了氛围浓厚、参与度高、覆盖面广、影响力深的良好效果。
      一是线上+线下,学习宣传氛围浓厚。持续通过微信、QQ工作群和其他网络渠道推送《社区矫正法》法律条文和学习文章、推送《社区矫正法》网络知识答题小程序,要求各村(社区)转发知识链接、组织村民参与网络学习和网络答题,广泛开展线上普法宣传。6月以来,累计转发链接103条/次,群众参与网络知识答题达600余人/次。同时,联合综治办、派出所和各村(居)充分利用LED、黑板报、标语等形式积极营造学法氛围,并在人流密集街村开展《社区矫正法》场镇宣传3次,利用赶场天设立咨询台4次、悬挂横幅15幅,张贴标语20余幅、播放LED宣传标语20余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现场咨询50余人/次。
      二是培训+答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将《社区矫正法》列入今年全镇干部职工和村(居)常职干部学法计划,组织全镇机关干部、镇内各单位负责人和村(居)干部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由镇政法委员讲解《社区矫正法》重点内容,切实提高了迎安镇各级干部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积极性。同时,向全镇干部和村社干部推送《社区矫正法》网络知识答题小程序,并将答题参与率、积分率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全镇各级各类干部共200余人参与知识网络竞赛,人均参与次数达到8次以上,人均获得积分18分。
      三是辅导+考试,社矫对象人人过关。司法所将《社区矫正法》列为今年教育学习重点内容,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在家自学和集中学习的形式,切实掌握《社区矫正法》重要内容。充分利用集中教育时间,详细向社区矫正对象解读关于权利保障、请假外出、电子定位设备、管理级别调整和考核奖惩等方面新规定,让每一名矫正对象更加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明白社区矫正工作对自己、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同时,司法所结合社区矫正对象文化知识水平现状,围绕《社区矫正法》重点内容,精心编排测试试卷,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考试,确保人人过关。
       四是中心+辐射,辖区群众广泛知晓。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知晓度,司法所以全镇13个村(居)阵地为中心,制作《社区矫正法》专题宣传栏,设立专题宣传台,利用村村响循环播放社区矫正知识,将《社区矫正法》的宣传深入到基层、传递到农户。同时,将《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学习列入各村(居)“法律明白人”培训内容,通过村级干部镇上培训、普法骨干村级培训、“法律明白人”普法骨干培训三级培训机制,进一步扎实推进和强化《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切实提升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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