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广安区法院 廖建英)“法官,快来,我们找到被执行人了。” 4月2日晚9时许,四川省广安区法院执行庭周庭长接到申请人打来的电话。执行法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执行现场!这是每个执行法官的使命。在问清楚具体位置后,周庭长迅速组织干警赶到现场将被执行人带回了法院。
申请人严某与被执行人屈某本是朋友,双方因借款纠纷闹上法院。广安区法院判决后,屈某一直未偿还严某借款50000元,严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该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在执行中查明:屈某没有银行存款,也无房产车辆,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一边积极联系屈某,一边仍不定期查询屈某的财产情况。
4月2日晚9时许,严某来电称在广安城南找到了屈某。法院执行庭周庭长带领干警火速赶到现场,并将屈某带回法院。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坐下来解决此案。被执行人屈某声称,这几年她身体不好,做生意亏了不少钱,现在没钱偿还严某。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屈某的思想工作,从法与理的角度劝导屈某应想办法履行义务,同时也劝解申请人严某体谅一下屈某的难处。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屈某当场支付严某20000元,剩下的30000元在五个月内还清。
走出执行局办公室,时针已指向深夜十二点。虽然很疲倦,但是案子办结了,大家都很高兴:司法为民,决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只有心里装着群众,时时想着群众,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司法为民才能落到实处。